彭水县做好“三道加法”推进教育扶贫

一是“增项+提标”,提高资助保障。在全面免除高中阶段教育学费的基础上,县级增设幼儿教育生活补助,对就读公办、民办幼儿园的贫困户子女,幼儿园不具备供餐条件的,按每年660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新增免除贫困户子女普通高中住校费项目,提高就读普通高中、职业教育的A类建卡贫困户(含城乡低保户)子女补助标准;国家助学金由原来的每年每生2000元提高到3000元,B类、C类建卡贫困户子女由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二是“保底+扩面”,实现“应助尽助”。县级财政补贴2208万元,继续免除1.43万学生高中学费;县级财政“兜底”资助资金239.8万元,在原实施“就读本科的城乡低保子女一次性入学资助6000元”的基础上,扩大到当年就读专科的A类建卡贫困户(城乡低保户)子女一次性入学资助3000元,B类、C类建卡贫困户子女一次性入学资助2000元;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等致贫的其他特殊困难户子女享受一次性入学资助3000元,已初步构建涵盖奖助学金、生源地贷款、家庭经济困难补助等全学段、多层次的资助体系,覆盖大、中、小、学前各学段,实现“应助尽助”。
三是“助学+增收”,形成扶贫合力。统筹近10项县级相关资助项目和社会资助项目,提供贫困大学生一次性入学资助资金431.6万元。2015年全县落实各级各类资助资金10885.32万元,受益学生77526人次,惠及家庭70172户,实现每位贫困户家庭子女就读学前教育享受资助2160元/年,就读小学、初中在享受营养改善计划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的情况下分别为1800元/年、2050元/年,就读普高、中职分别享受资助金额4300元/年(免学费1600元+国家资助金2000元+免住校费700元)、4600元/年(免学费1600元+国家资助金2000元+免住校费1000元),大学新生县级财政一次性资助最低2000元/年、最高6000元/年,达到使贫困家庭增收的效果。
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