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深入推进教育扶贫竭力阻断代际传递

石柱县大力实施教育发展战略,先后出台一系列政策,强化教育督导,推动均衡教育,坚持扶贫先扶智,改善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条件,不断提高乡村师资水平和办学质量,全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一是办学条件全改善。遵循保基本、兜住底、促公平的原则,全面改善贫困村学校办学条件。目前,投入资金3313万元,完成农村薄弱学校改造41所,投入资金835.05万元新建6所寄宿制学校;投入资金684万元,新建11所农村教师周转宿舍113套,投入资金1216万元用于学前教育建设项目;投入资金1165.32万元用于100余所中小学校舍维修;投入320.1万元对72所中小学安装取暖设备,加快完善贫困乡村学校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等办学基础设施建设。同时,计划新建一个整村脱贫村250平米的幼儿园;新建综合楼360平米,满足贫困村适龄儿童入学。
二是教育资助全覆盖。贫困家庭寄宿学生补助生活费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补助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1600元,对中职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中职国家助学金,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2016年全县共资助贫困学生48035人次,资金金额3255.73万元。今年暑假,我县共资助1361名贫困大学新生顺利迈进大学校门,资助金额达662万元。发放生源地贷款2353万元,3453名贫困大学生受益。周密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投入614万元,3万名义务教阶段学生免费享受了营养餐。
三是特殊群体全关怀。重视对留守儿童、孤儿、单亲家庭子女、特困家庭子女、残障学生、学习困难学生、行为偏差等学生的关爱和教育工作,实施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各学校建立领导、中层干部、班主任“三带一”、非留守学生“三帮一”结对帮扶机制。全县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贫困户家庭适龄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没有1例因为贫困而辍学;“两后生”接受职业教育比例达90%以上;高中阶段入学率达90%。
四是乡村教师全培训。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20年、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近三年全县累计补充义务教育阶段新教师150人,全部安排到农村学校一线岗位任教;补充幼儿教师、高中教师139人,教师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得到较大改善。完善教师交流机制,全县每年近100名城区学校骨干教师到农村边远学校支教,97名农村教师交流到城区学校,极大的促进城乡教师均衡发展。每年投入教师培训专项经费300多万元,实现全县在岗教师培训全覆盖。对全县在编在岗农村教师根据区域给予每人每月200元至600元不等的生活补贴,保证农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
政策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