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巩固成果

一、扎实开展“回头看”工作
(一)专题会议部署。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专题听取了全市脱贫攻坚会议精神汇报,并对2017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工作提出要求。召开扶贫工作专题会,总结2016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工作,对2017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分解“回头看”问题整改责任,签订《脱贫攻坚成果巩固责任书》、《扶贫系统党风廉政责任书》。
(二)出台3个文件。研究出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和实施细则》、《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实施意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部门责任清单》等多个文件,建立完善脱贫攻坚长效机制。
(三)认真开展“回头看”。认真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查漏补缺,限时整改。通过进一步强化驻村帮扶、集团帮扶、一对一帮扶措施,进一步研究完善健康扶贫、教育扶贫、产业扶贫、危房改造扶贫等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措施,确保“回头看”整改落到实处。进一步抓好数据统计监测试点工作和扶贫对象“三保障”落实工作,防止返贫。
(四)安排资金项目。落实2017年第一批扶贫项目46个,资金1750万元,主要用于贫困村基础设施完善和产业巩固,以及实施贫困户到户项目,帮助贫困户稳定脱贫。目前,第一批项目资金已下达到各镇,各项目正在有序实施中。
(五)兜底医保参保。针对所有未脱贫户和脱贫后扶户按照140元/人的标准,发放参保资助金114.5万元。针对未参保的1683人进行了逐人核实,其中862人因死亡、无户口、参军、迁出、外地大学参保或已办理职工医保等原因,不需再办理;剩下需要办理的821人,目前正督促各镇街抓紧办理。
(六)部门数据共享。与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建委、区人社局、区教委、区残联等多个部门建立了部门数据共享机制。目前,区公安局已完成贫困户身份信息核对工作,剔除其中死亡对象,指出身份错误信息;区民政局、区建委、区人社局也分别完成了低保对象、危房对象、未参保对象的核实工作。
二、成果巩固主要做法
(一)政策体系强支撑。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区扶贫办、区农委、区卫计委、区就业局、区民政局、区教委、区建委等多家区级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集团帮扶、驻村帮扶、扶贫搬迁、危房改造、产业发展、转移就业、教育培训、医疗保障、低保兜底等9个配套文件,形成“1+9”脱贫攻坚政策体系。
(二)结对帮扶添措施。按照“分镇、包村、包户”的方式,组织区、镇、村三个层次的单位和个人参与结对帮扶。共组建及调整脱贫村驻村工作队15个,帮扶责任人8900余名,参与贫困户结对帮扶活动,实现了对贫困村、贫困户结对帮扶全覆盖,帮助贫困对象解决就业、助学、危房改造、医疗救助、产业发展、社会保障等问题4000余个。
(三)扶贫工程增成效。开展基础设施扶贫、富硒产业扶贫、电商扶贫、危房改造扶贫、教育扶贫、就业扶贫、医疗救助扶贫、低保兜底扶贫八大扶贫工程。在各脱贫村新建村级公路128.5公里、生产便道48.9公里,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惠及5200余人,发展富硒特色效益农业7500亩,生态养殖牲畜17500余头(只),培育农家乐11家、龙头企业2家、合作社15个,改造贫困户危房616户。
(四)工作巡查保安全。组织开展了区委督查室脱贫攻坚巡察、区人大扶贫项目资金绩效评估、区检察院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区审计局脱贫攻坚资金专项审计、“回头看”自查自纠等多项监管巡查。确保了各项脱贫攻坚政策的精准落实,以及各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的安全。
(五)创新机制促发展。一是建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投入机制。二是创新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的产业扶贫机制,带动贫困户脱贫增收。三是出台《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施意见》,从优生优育扶贫、教育扶贫、就业创业扶贫全过程入手,建立健全巩固脱贫成果长效机制。四是在各脱贫村健全电商网点,全力发展电商扶贫。
政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