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推进光伏扶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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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推进光伏扶贫工作
2017年5月9-12日,市扶贫办联合市电力公司赴巫溪、巫山、奉节三县调研检查光伏扶贫工作,并在巫溪县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三县光伏扶贫工作,深入研究当前光伏扶贫工作存在重大的问题,并提出相关的建议意见。
会议充分肯定了2015年光伏扶贫试点来,巫山、巫溪、奉节三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在发改委、扶贫办、电力公司等部门配合下,建成了一定规模的光伏电站,光伏扶贫的效益逐渐显现,群众反响较好,发展光伏的积极性高。会议重点围绕村级体备案主体、电费结算支付方式、产权归属、责任划分等亟待解决问题进行讨论。
会议强调四点要求:一要理顺备案主体:明确相关县户用光伏由农户个人备案,对于村集体光伏,由村集体组建企业或协会的形式备案,对于企业参与的由企业自行备案。对村集体光伏备案,商请市能源、电力公司等部门研究出台相关简易程序备案。二要解决光伏土地、林地的问题。及时召集市能源局、国土、林业等相关部门研究,把光伏扶贫作为一个新型产业,纳入公益事业来推行,争取土地、林地政策支持光伏扶贫,简便审批手续,解决光伏用地问题。三要加强资金的监管。试点县要认真探索电算结算管理模式,利益分配管理办法;电费结算支付方式要合规合法,符合审计的规定,防止村集体经费挪用。四要落实责任。督促试点县光伏领导小组制定部门、乡镇、村社、承建企业的职责分工和安全责任的划分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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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