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光伏扶贫培训班顺利完成

为规范光伏扶贫项目建设与运维管理,3月22日-24日,市扶贫办国际合作处组织召开巫山、巫溪、奉节三县光伏发电扶贫“聚光”行动动员会,并举办全市贫困地区光伏扶贫示范培训班。
国合处处长唐宁解读“聚光”行动方案,按照“计划拟订、项目建设、备案并网、输电结费”四同步的要求,围绕年度计划、建设安装、运维保障等内容,强化建立联系制度、技术培训、项目指南、平台监测等措施,分阶段按时按质完成。市扶贫办国合处调研员刘兴忠讲解构建持续发展的光伏扶贫建管模式,国家电网重庆分公司讲解上网电力设施建设、并网常见问题和优化方案以及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重庆市辉腾光电公司讲解项目建设与智能化管理、市扶贫办产业处孟奎讲解光伏扶贫资产收益分配管理、重大光电学院专家解读《光伏扶贫主要设备技术标准与要求》,培训期间进行了多次互动讨论。
市能源局介绍当前光伏扶贫备案要求和政策走向,国网重庆分公司农电营销部主任刘东强调当前光伏扶贫的政策、存在的问题和解决方式。
市扶贫办党组成员李清指出,光伏扶贫主要存在三个方面问题。一是存在光伏扶贫项目安装位置不在农网改造范围内,电网现状影响了安装和并网;二是没有建立运维管理机制,农户、企业、政府的职能职责还没有明确,谁来维护管理,如何维护管理没有制度约束;三是有的县在产品质量、安装技术、日常管护上有管理不到位的问题。同时强调四个方面:一是解决资金来源问题。县级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资金整合平台功能,整合产业扶贫和其他相关涉农资金,统筹解决光伏扶贫工程建设资金问题,筹措资金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电力部门利用农网改造契机,及时筹集资金解决并网。承建企业要利用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为主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及时开展工程建设。二是解决项目运营管理问题。县级政府应依法确定光伏扶贫电站的运维及技术服务企业,依法依规、竞争择优选择具有较强资金实力以及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企业,承担光伏电站的运营管理或技术服务。县级政府应委托运维企业对全县范围内村级光伏电站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也可以采取向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加强光伏的运维管护。三是解决收益分配问题。县级政府应建立光伏扶贫收入分配管理办法,对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并进行动态管理,原则上应保障每位扶贫对象获得年收入3000元以上。政府出资支持建设的村级光伏电站的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确定项目收益分配方式,大部分收益应直接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扶贫对象,少部分可作为村集体公益性扶贫资金使用。四是解决组织领导的问题。发挥光伏扶贫领导小组的作用,明确责任,控制总规模;加强协调,组织协调实施工作中政策问题;加强质量监管,依法依规选择具有管理能力的企业,承担运营管理或技术服务。
市发改委、市电力公司、重大光电学院、巫溪县扶贫办、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巫山县扶贫办、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奉节县扶贫办、县发改委、县经信委、开州区扶贫办、石柱县扶贫办、丰都县扶贫办参加了此次培训。
国际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