巫溪县:严把“七个关口” 扎实推动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工作

按照“全面绩效管理”要求,巫溪县严把“七个关口”,逐步实现资金运行“过程可记录、风险可预警、责任可追溯、绩效可跟踪”目标。
一、严把项目入库关。坚持把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库建设作为首要工作,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等重点工作,及时科学规划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库》。制发《巫溪县政策和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对整合资金、衔接资金入库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投入的经济性、绩效目标的合理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筹资的合规性进行综合评审,确保入库项目设定的绩效目标“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相应匹配”。对入库项目实行“一个项目、一名包干领导、一个责任方案”运行机制,扎实做好项目建设方案编制、审查备案、立项、招标等前期工作,同步开展国土、规划、环评、安评、防灾减灾备案、施工许可等前期手续办理,做到“随拿随用”。
二、严把资金安排关。上级资金下达后,依据当年项目建设的轻重缓急,在项目库中确定年度建设项目,按照“村申报、乡复核、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及时编制年度项目计划,组织资金使用单位和主管部门分别做好项目绩效目标填报和审核工作。依托财政资金监控平台,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审核、运行监控到自评进行全流程动态管理。
三、严把项目建设关。对确定实施的项目,按照项目管理操作规程,严控实施方案编制、项目审批、招投标、政府采购、公示公告、核查验收等各个项目建设的关键环节,确保“项目实施与规划、进度与程序”同步同向。严格按照“施工方申报、村复核、乡审核、主管部门审批”程序,依据工程进度拨付项目资金,资金拨付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避免资金挪用、滞留。加强项目绩效过程监管,以全程跟踪、适时检查指导相结合方式,动态了解和掌握资金投入、使用情况,掌握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资金支出进度和项目实施过程,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严把制度建设关。坚持靠制度管人、管事、管资金、管项目,通过“顶层设计”,切实扎紧制度“笼子”。一是完善《巫溪县国有资金投资非必须招标项目随机抽取承包商管理办法》、推行以工代赈方式项目等文件,探索建立小型农村公益基础设施项目承包商随机抽取和施工企业黑名单制度,杜绝公职人员及村社干部查手项目建设情况,切实提高项目建设质量。二是编印《巫溪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实施流程》,将资金使用程序量化为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4大环节17个步骤,做到工作有规程、过程有记录、事情可追溯。三是制定《巫溪县委托三方机构实施项目造价审计验收考核办法》,坚持“专业人干专业事”,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开展造价审核、审计调查、竣工验收和绩效考评等。四是出台《巫溪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建设调度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规划、申报、实施、验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力促进项目及时开工和推进。
五、严把民主公开关。坚持把民主公开作为项目资金管理的必选动作,重点聚焦村级公开,通过强化制度规范,切实将整合资金、衔接资金“晒在阳光下”。一是建机构。在村级成立项目资金监管小组,脱贫户代表、党员代表和群众代表数量不少于总人数的四分之三,将项目质量、物料采购、资金使用等置于党员群众全过程监督。二是强机制。完善村级项目监管机制:在项目决策环节,实行“专业人员考察论证提方案—村民‘一事一议’作表决—乡村签署意见作承诺—部门编制规划报审批”流程;在项目实施环节,由项目资金监管小组选派义务监督员进行全过程监管,并实行签字确认;在项目验收环节,坚持“建设单位申请—乡镇自验—三方复验—部门抽验—竣工审计”流程,切实增加工作透明度和群众参与度。三是促规范。对项目实行“五账”管理,做到精准“算账”、如实“建账”、集中“议账”、限时“结账”,定期“晒账”,对项目申报、审批、工程进展等定期或不定期向群众公开公示,让国有资金投入真正成为“透明账”、“明白账”。四是重监督。将公示公告情况纳入县级绩效考核过程监控内容,发挥驻村工作队、村务监督委员会、义务监督员等监督作用,对项目选择、实施、后续管理和资金使用方面进行全流程监督。
六、严把监督检查关。整合县级监督检查力量,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做到“资金流向哪里、监管就走到哪里”,让项目资金更安全、更高效。一是组织开展财政资金绩效自评。对全县2020年度涉农统筹整合及各级财政资金实施项目开展全面自评。二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2020年各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和资金绩效自评结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查。四是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新型经营主体申报的项目进行调查核实,重点核实带贫务工人身份、带贫人数、工资发放等情况,县级验收组进行抽查复核。四是对各乡镇(街道)2020年涉农整合资金、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项目开展审计调查,并对资金绩效检查核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督促抓好整改。
七、严把评价应用关。注重评价结果运用,充分发挥绩效管理的约束引导作用。一是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向事前延展,主动和资金使用单位对接,加强业务指导,释放“严”和“实”的要求,没有设定绩效目标的项目一律不得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库。二是抓牢抓实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充分运用督导指导、三方过程监督,持续跟踪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项目实施情况,对发现偏离绩效目标的项目提前点亮“警示灯”,督促项目实施主体及时核实修正。三是将绩效自评结果和抽查结果作为下年度财政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真正发挥绩效管理指挥棒、方向标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