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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补充推荐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专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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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2-22


各区县(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组组建方案〉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5号)要求,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土壤三普办)组建了专家咨询组和技术指导组,并建立市级入库专家名单。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土壤三普工作技术支撑,助推土壤三普全面开展,决定在现有专家库基础上,增补部分市土壤三普技术指导组专家和市级入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指导组专家职责

负责全市土壤三普技术培训与具体指导。作为师资力量承担全市土壤三普各级各类技术培训;为全市土壤三普实施方案、试点工作方案以及具体技术方案与技术规范编制提供技术指导;为市级和区县有关平台开发、底图完善、样点校调、调查采样、测试化验、数据汇总、质量校核、成果汇总等提供技术指导、现场指导和审核把关;承担重庆市土壤三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级入库专家职责

主要协助技术指导组做好各区县土壤三普技术培训与具体指导工作。

三、专家推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责任心强,廉洁自律。

(二)具有丰富的土壤普查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如土壤分类、土壤发生、土壤地理、土壤资源、土壤分析测试、土壤遥感、土壤制图、土壤信息技术、土壤质量、土壤健康、土壤环境、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利用等),原则上需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市级入库专家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至中级以上),有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身体健康,自愿参加,能按要求履行相关技术工作职责。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有充裕工作时间保证,从事相关技术工作10年以上,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四、推选和聘任流程

一)申报流程

本人自愿并填写专家推荐表,有关单位按照推选条件组织筛选、核实盖章后,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报市土壤三普办。区县原则上只推荐1名技术指导组专家,入库专家不做限制。

(二)比选确定

市土壤三普办组织对专家候选人进行比选和确定,补充专家名单在市农业农村委网站公开。

(三)专家聘任

选定的技术指导组专家由市土壤三普办发放聘书。

五、有关事

(一)分别从市级工作平台开发与应用、外业调查采样与分类、内业化验与质量控制、数据建库与土壤制图、数据分析与成果汇总等方向推荐专家。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把推荐专家质量关。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汇总扫描成PDF后发送至市土壤三普办电子邮箱。

联系人:黎立、李鸿

联系电话:023-89133819023-89133983

电子邮箱:3trpc@cqnync.cn

附件: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推荐表


                   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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