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补充推荐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技术专家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组组建方案〉的通知》(国土壤普查办发〔2022〕5号)要求,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土壤三普办)组建了专家咨询组和技术指导组,并建立市级入库专家名单。为进一步强化我市土壤三普工作技术支撑,助推土壤三普全面开展,决定在现有专家库基础上,增补部分市土壤三普技术指导组专家和市级入库专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指导组专家职责
负责全市土壤三普技术培训与具体指导。作为师资力量承担全市土壤三普各级各类技术培训;为全市土壤三普实施方案、试点工作方案以及具体技术方案与技术规范编制提供技术指导;为市级和区县有关平台开发、底图完善、样点校调、调查采样、测试化验、数据汇总、质量校核、成果汇总等提供技术指导、现场指导和审核把关;承担重庆市土壤三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级入库专家职责
主要协助技术指导组做好各区县土壤三普技术培训与具体指导工作。
三、专家推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办事公正,责任心强,廉洁自律。
(二)具有丰富的土壤普查相关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如土壤分类、土壤发生、土壤地理、土壤资源、土壤分析测试、土壤遥感、土壤制图、土壤信息技术、土壤质量、土壤健康、土壤环境、农业资源与环境、农业资源利用等),原则上需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市级入库专家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至中级以上),有第二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身体健康,自愿参加,能按要求履行相关技术工作职责。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有充裕工作时间保证,从事相关技术工作10年以上,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四、推选和聘任流程
(一)申报流程
本人自愿并填写专家推荐表,有关单位按照推选条件组织筛选、核实盖章后,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报市土壤三普办。区县原则上只推荐1名技术指导组专家,入库专家不做限制。
(二)比选确定
市土壤三普办组织对专家候选人进行比选和确定,补充专家名单在市农业农村委网站公开。
(三)专家聘任
选定的技术指导组专家由市土壤三普办发放聘书。
五、有关事项
(一)分别从市级工作平台开发与应用、外业调查采样与分类、内业化验与质量控制、数据建库与土壤制图、数据分析与成果汇总等方向推荐专家。
(二)请各单位高度重视,严把推荐专家质量关。于2023年3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汇总扫描成PDF后发送至市土壤三普办电子邮箱。
联系人:黎立、李鸿
联系电话:023-89133819、023-89133983
电子邮箱:3trpc@cqnync.cn
附件: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推荐表
重庆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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