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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起 长江流域实行“十年禁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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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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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分会场活动现场。 龚浩月摄

人民网重庆12月31日电(刘政宁、周小平)长江流域史上最长禁渔期来了!12月31日,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活动(重庆分会场)在江北嘴执法船舶码头举行。

据了解,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活动在湖北省武汉市设主会场,在包括重庆在内的沿江13个省市设分会场,同步举行活动,并现场连线。重庆分会场活动现场,随着执法船队出发开展联合巡江的鸣笛声响,标志着重庆市内长江流域重点水域未来十年全面禁捕正式启动。

“目前,我市长江禁捕退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如期实行长江全面禁渔打下坚实基础。”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杨宏介绍,全市建档立卡退捕渔船5342艘、退捕渔民10489人,退捕任务全部完成。同时,做好退捕渔民转产就业和参加社保工作,目前,已累计举办退捕渔民专场招聘会40余场,开展职业培训1300余人次、职业介绍1万余人次。全市需转产安置的7723名渔民全部转产转业,符合条件的10428人全部参加养老保险。

执法船队开展联合巡江。 龚浩月摄

2021年1月1日起,长江将实行“十年禁渔”。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局已联合发布《关于重庆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的通告》。通告明确了禁捕范围和时间。全市境内的水生生物保护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已于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行全面禁捕。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实行全面禁捕。

此外,通告还明确了禁止的有关行为。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禁止生产性捕捞,禁止扎巢采卵。禁止销售在禁捕范围和禁捕时间内捕获的渔获物。禁止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垂钓。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钓,其他时间内的垂钓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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