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长江禁捕 打非断链”专项行动的要求,联合沙坪坝区农业委员会、沙坪坝区公安局对全区重点范围、重点行业进行了联合检查,严厉查处禁渔期间的买、卖、食各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斩断非法产业链。
当日上午,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跟随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一行来到沙坪坝区天陈路的一家渔具。执法人员在店内发现了多种类型的三锚钩、爆炸钩、手拨轮、地笼等违规渔具堆在店铺角落,店家代女士称,这些已经没有卖了,都是剩下的。执法人员对这些违规渔具依法进行查获。
随后,执法人员来到天星农贸市场进行检查。在现场,执法人员在鱼缸内发现一条鲟鱼,立即叫店家出示相关证件。店主当即向执法人员出示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却无法提供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执法人员对商户进行了警告,并责令其补办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两种证件有何区别?执法人员告诉华龙网-新重庆客户端记者,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只能证明店内鱼类的来源,但进行买卖时,必须具备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经营许可证在行政大厅便能办理,并不是一鱼一证,而是一类一证,只有办理了某种鱼类的许可才能出售。”
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从2020年7月至今,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390人次,检查农(批)贸市场798个次、水产品市场31个次、商场超市1454次、餐饮单位2985个次;检查店招、门楣广告2321个次;检查菜单、菜谱1611个次;检查企业名称字号1038个次。
版权所有: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ICP备案:渝ICP备10005495号-7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0000061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6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