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钓期结束不等于可以随意垂钓 渔民上岸可获培训和补贴|市级部门新闻发言人为市民讲解长江禁捕政策
禁钓期结束后,是否可以随意垂钓?渔民退捕上岸后,能享受哪些帮扶政策?7月6日,“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重庆市长江禁捕工作发布活动来到江津区聂荣臻元帅广场,来自市农业农村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和江津区的6位新闻发言人为市民答疑解惑。
哪些水域不能钓鱼?哪些垂钓方式被禁止?
“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十年禁捕。大家对禁捕有关政策不明白的,都可以举手提问,我们将一一进行解答。”市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发言人杨宏首先出场,向市民们介绍了长江流域(重庆段)开展十年禁捕情况的介绍。
他表示,重庆地处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腹心地带,已于今年1月1日明确了全市水生生物保护区以及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的范围和时间。
“究竟有哪些水域不能钓鱼?”“在允许钓鱼的地方,对垂钓的方式、钓具有没有要求?”有现场的江津区垂钓爱好者举手提问。
杨宏介绍说,长江流域十年禁捕是党中央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部署。“我们根据长江流域(重庆段)的特点,划定了水生生物保护区实现常年禁捕,目的是为长江上游鱼类的自然繁殖留足时间。”
具体来说,水生生物保护区包括自然保护区和种质资源保护区两类。在重庆,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乌江—长溪河鱼类市级自然保护区、酉阳三黛沟大鲵县级自然保护区、合川大口鲶县级自然保护区(嘉陵江合川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九盘河市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都属于水生生物保护区。
杨宏提醒市民,按照规定,每年3月1日到6月30日禁止休闲垂钓。禁钓期结束后,市民才能在除水生生物保护区之外的江河里休闲垂钓。 “可以钓鱼并不等于随意垂钓。” 他说,垂钓前最好是先向当地的农业、等主管部门询问具体的禁钓范围。
同时,对垂钓的工具和休闲垂钓的方法,也是有规定的。比如串钩、爆炸钩、锚鱼等方式都严禁使用。休闲垂钓原则上只允许一人、一竿、一线、一钩。
渔民上岸可参加技能培训,享受补贴和创业担保贷款
“像我们以前常年在江上漂、以打渔为生、没有其他技能的渔民上岸后,有哪些政策帮扶?”江津油溪镇的老渔民廖泽明在现场举手询问。
市人力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发言人谢辛表示,针对退捕上岸的渔民年龄大、文化程度低、技能单一的特点,各部门进行了相应的调查,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比如,将有就业愿望的渔民纳入重点服务群体名单,为他们购买社保的同时,还为其提供就业技能培训;通过培训获得相关技能证书的,还可最多享受6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有创业意向的,除安排导师指导外,还提供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发现餐馆卖长江野生鱼,有哪些途径可以进行举报?有人非法电捕鱼,市民该向哪个部门反映?想加入清漂或护鱼工作队,需要哪些条件?在活动现场,不少市民向政策宣讲员提问。“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过新闻发布会,没想到今天和新闻发言人面对面。”江津居民张倩对记者说,“他们用大白话讲的禁渔政策,很接地气,我们都听得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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