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禁渔了,渔民怎么生活?垂钓爱好者还能不能钓鱼?
7月6日上午,“发言人来了——我为群众办实事”重庆市长江禁捕工作发布活动在重庆市江津区聂荣臻元帅广场举行。来自市农业农村委、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和江津区政府的“发言人”们为现场市民答疑解惑。
长江为什么禁渔?
“禁捕长江鱼,保护母亲河。”
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杨宏介绍,多年来受各种高强度人类活动的影响,长江流域生态功能退化严重,渔业资源恶化加剧,水生物种出现严重衰退,鱼越捕越少、越捕越小,一些物种濒临灭绝,生物完整性指数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
当务之急,就是要扭转这种衰退趋势,促进长江生态的修复和渔业资源的恢复,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为长江生态环境留出休养生息的时间和空间。
为此,从2020年1月1日起,重庆市境内水生生物保护区水域实施常年禁捕;从2021年1月1日起,我市境内长江、嘉陵江、乌江及其他重点水域暂定实施十年禁捕。
重庆地处长江上游,长江上游的河段600多公里,重庆保护好母亲河,进行“十年禁渔”,全流域保护和禁渔工作都事关重大,每一位市民都有责任参与到这项工作中。
目前,全市5342艘渔船、10489名渔民的退捕任务提前一年完成。
退捕后的渔民怎么生活?
“长江不能捕鱼了,那以渔为生的市民没有一技之长,养老和收入怎么办,政府有没有好的支持?”市民现场提问。
“有!而且就像今天的天气一样,是很有‘温度’的!”市人力社保局副局长谢辛说,到目前,全市退捕渔民10489人当中,除了因一些原因不符合参保条件外,其余的10434人100%已经参加了养老保险。
同时,市人力社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对退捕的渔民群体作了比较分析,发现广大的渔民朋友有很强的技能愿望、就业愿望,甚至创业的期望。
为此,我市前前后后出台了10多项就业帮扶、养老保险、技能培训的政策措施。
比如对社保补贴,凡是企业吸纳符合条件的退捕渔民就业的,给予五年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补缴。又比如参加技能培训的渔民,获得了合格证书,最多可以享受6000元的培训一次性补贴,其他的有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
对愿意创业的,可以发放20万元政府贴息的创业担保贷款。
此外,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如果渔民选择最高缴费档次,也就是3000元/年的,我市给予每人2500元的参保补贴。
据统计,这几个政策实施以来,已经发放了2300多万元的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发放了800多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养老保险缴费补贴也有2600多万。
“我们现在就交上了社保,还是最高档一年3000多那种,政府给我们补助了2500元。”现场退捕渔民陈德明说,他2018年就上岸了,如今正在适应岸上的生活。
禁渔后哪些地方还可以钓鱼?
“有没有一个明确的规定在哪些情况下可以钓鱼?小河沟能不能钓?”现场钓鱼爱好者提问。
杨宏介绍,目前关于垂钓方面有三条大原则:
一是水生生物保护区是肯定不能垂钓,这是明确的。
二是每一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钓期也不能垂钓。
三是垂钓爱好者可以休闲垂钓、和谐垂钓、文明垂钓。垂钓不能作为一种获取利益或者以破坏生态的方式。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垂钓管理通知中明确:一人、一杆、一线、一钩。
除此之外,还有三种禁止行为:
一是不能采用可视装置和可锚渔具进行垂钓;
二是不能采取船舶、竹筏等江上垂钓方式;
三是不能采取有害有毒的钓饵、饵料来进行垂钓。
值得一提的是,喜欢垂钓的市民不能使用农业农村部发布的垂钓禁钓渔具进行垂钓,一经发现相关职能部门、执法部门将严厉查处。
“那江津区有哪些地方可以钓鱼?”现场市民提问。
江津区副区长杨永芳介绍,江津全区主要河流均纳入禁捕范围,长江流经江津是127公里,沿线的支流,一级支流、二级支流,按照“十年禁渔”的政策部署,根据一类资源保护科学划定,流域面积在2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就有30多条,只有除笋溪河、璧南河、梅江河、临江河、大东溪、黄墩溪、狮头河、驴子溪、石板溪、桥溪河、安家溪、箭溪、杜市河、民福溪等14条河以外的,其他一小河流,比如綦江支流、村级河流、一部分镇级河流可以文明垂钓。
在每年3月1号至6月30日禁渔期以外,上述14条河流可以文明垂钓。
发布会后,现场还集中签订交界水域联合执法合作协议,将通过联合执法确保长江水生态得到保护修复。
同时,对非法捕捞工具进行了集中销毁。“这些非法工具,主要包括地笼网、定置刺网、可是锚鱼器、逆变器等,这些工具在水下非法捕鱼,会造成鱼类生态破坏,影响水生生态。”重庆市江津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彭光兴说,集中销毁非法捕捞工具,是打击非法捕捞,保护长江水生资源。
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冯勇介绍,2020年6月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全力推进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一年来,侦破非法捕捞案件820余起,打掉犯罪团伙110余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400余人,有效震慑并遏制了我市非法捕捞犯罪。全市非法捕捞刑事案件每月立案数,从2020年7月的180余件下降至2021年6月的50余件,降幅达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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