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自治县开展新修订《重庆市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宣传和非法渔具集中销毁活动
为了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维护禁捕管理秩序,规范休闲垂钓行为,彭水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7月27日在县绍庆广场组织开展新修订《重庆市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宣传和非法渔具集中销毁活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汉葭街道及辖区派出所、绍庆街道及辖区派出所、钓鱼协会、护渔队伍、支队全体职工参加此次活动。
活动由副支队长何奎主持、政委蒋廷昌在活动中宣讲了“十年禁渔”重要国策,引导市民深入理解习总书记全面实施长江十年禁渔为子孙谋、为全局计的重要指导思想。
新修订《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于7月20日起正式实施。活动重点宣传办法新增加的三条规定,第一是推进垂钓人员实名登记,其次是严禁将泥鳅、虾类等水生生物作为饵料窝料进行垂钓,第三是明确了十大垂钓情节严重的情形。同时现场指导钓鱼爱好者下载“渝钓通”并完成实名登记。
本次非法渔具集中销毁活动是今年以来组织的第2次,销毁从3月1日至今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没收非法捕捞和违规垂钓的渔具309件,其中手竿131根、海竿127根、路亚竿35根、电捕鱼器4套、网具12副。通过集中销毁活动警示广大市民、垂钓爱好者共同维护长江水生生态环境,严格遵守“十年禁渔”及相关法律法规。非法捕捞、违规垂钓和一切破坏禁渔秩序的行为,必然依法严处重罚。
活动现场(1)
活动现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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