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改革进行到底㉒丨维护长江禁捕管理秩序,石柱加强落实“四强化”
记者今日从石柱县农业农村委获悉,为确保长江“十年禁渔”进一步落到实处,石柱县将通过加强落实“四强化”措施,切实维护长江禁捕管理秩序。
▲对钓鱼者加强禁渔宣传
强化网格化管理。为确保长江“十年禁渔”落到实处,石柱县将强化乡镇(街道)属地责任,结合河长制平台作用,实行“十年禁渔”三级网格化管理,纳入河长制考核。各乡镇(街道)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十年禁渔”网格化管理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落实管理措施,做到监管无死角,严抓严管非法涉渔行为,持续营造“水上不捕捞、市场不买卖、餐馆不经营、群众不食用”野生鱼的良好氛围。全县共分33个“十年禁鱼”网格,落实一级网格责任人29名,二级网格网格责任人33名,三级网格网格责任人152名,河道保洁员154名。村组干部及本土人才67名,专职护渔员7名。
强化联动执法。紧盯长江及其重点水域,禁捕和非禁捕水域结合部、跨界区域等重点部位,强化县公安局、农业农村委、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联动及跨界水域相邻区县联动执法,特别聚焦涉渔餐饮场所、水产市场及基地、渔具销售场所及非法捕捞高发多发水域实施合力打击。开展部门联合巡查执法行动10次,跨界水域联合巡查2次,联合农业农村部巫山渔政执法基地“十一”期间长江巡航2次,共计出动执法人员453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51车次,执法船艇13艘次,累计检查涉渔市场53家次,渔具店36家次,水产养殖基地20家次,巡查禁捕水域500余公里,共收缴鱼竿450余根,禁用渔具9套。
强化破案攻坚。设置渔政执法举报电话,实行有奖举报,紧盯群众反映强烈、举报问题较多的重点水域、重点部位,严厉打击电毒炸、偷捕、销售经营野生鱼、使用“三无船涉渔”等非法捕捞及其利益链条的涉渔犯罪行为。强化现场执法打击力度,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共立案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0起,已结案5起,已缴纳罚款3.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非法捕捞案11件。
强化宣传培训。强化“十年禁渔”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力度,发放禁渔宣传资料3000余份,张贴通告25份,悬挂横幅31副,通过各媒体报道20余次,同时将禁渔知识通过村社广播每天重点时段循环播放,举办基层执法人员和专职护渔员培训,培训人次100余人。
上游新闻记者 王渝凤 通讯员 谭艳波
编辑:陈晓
责编:徐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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