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张静姝)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人类的家园,国家法律明文规定禁止非法捕捞和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可有些人为满足一己私欲,顶风作案。4月21日,新京报记者获悉,重庆公安机关近日连续破获多起非法捕捞和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案件。
4月8日,开州区公安局铁桥派出所民警在巡逻时发现一辆形迹可疑的黑色越野车,于是对车辆进行盘查,发现副驾驶位置上的红色纸袋内装有两只野生斑鸠。通过搜寻周边草丛,民警查获了狩猎工具,于是将车内祝某、易某二人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审讯,二人对偷猎野生动物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月12日21时许,开州区公安局南门派出所民辅警在万里村、天水村一带夜间巡逻时,发现路边树林中隐约闪现几道亮光。民警立即关闭车灯,利用手机光,悄悄靠近查看,发现了3名形迹可疑男子。民警随即对其进行盘查,现场查获狩猎工具及被猎杀的野生竹鸡2只。经审讯,三人对偷猎野生动物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开州警方查获的非法狩猎工具。 重庆公安供图
4月13日3时许,荣昌区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联合清流派出所民警,在大清流河巡河时发现,有人非法使用渔网进行水产品捕捞。民警当场将嫌疑人廖某抓获,并现场查获作案工具船只1只、渔网8副,查获其捕捞的涉案鱼类104条(含黄辣丁、翘壳、鲤鱼、鲢鱼等),重量达40余公斤。嫌疑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廖某因涉嫌非法捕捞被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4月13日,荣昌区公安局峰高派出所民警在荣峰河巡逻时,当场抓获非法捕捞人员1名,现场查获电捕鱼工具1套、渔获物7尾。嫌疑人钟某对自己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电捕鱼工具进行非法捕捞的行为供认不讳。目前,钟某因涉嫌非法捕捞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4月16日22时许,重庆市璧山区一群众举报,有人在石鼻村附近非法狩猎野生动物。接到举报后,璧山区公安局大兴派出所民警于当日23时30分,将涉嫌非法狩猎的嫌疑人邓某抓获,并当场查获诱捕工具1套、抄网1个、野生动物秧鸡12只。目前嫌疑人已被依法拘留,12只秧鸡也被工作人员放生,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工作人员将秧鸡放生。 重庆公安供图
警方提醒,非法捕捞和非法狩猎野生动物属于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持续以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和人类健康,请广大市民拒绝捕杀、购买野生动物,群众若发现相关线索,应及时向警方举报,共同维护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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