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层层上报”到“就地处置” 重庆创新赋权筑牢禁渔“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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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层层上报”到“就地处置” 重庆创新赋权筑牢禁渔“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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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北区石马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巡江
新华社客户端重庆7月2日电 7月1日起,重庆市正式将非法垂钓行政处罚事项赋权乡镇(街道),标志着重庆在长江禁渔管理机制上的突破,为全国长江流域禁渔工作提供了“重庆方案”。
非法垂钓是指违反相关规定,在禁钓区、禁钓期进行垂钓,或使用禁用钓具、方法进行垂钓的行为。例如使用多竿多钩、探鱼设备、有毒有害饵料,以及利用船艇等工具进行垂钓等。这些行为不仅破坏水生生物资源,还会对长江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江北区石马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执法巡江
据了解,重庆市此次将非法垂钓行政处罚权赋权乡镇,是深入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扩充全市“护江”队伍,提升长江禁渔执法效能的有效举措。通过将执法权限下沉到乡镇,能够实现对非法垂钓行为的及时发现和快速处置,有效弥补执法力量在基层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长江禁渔工作的基层治理能力,形成更加严密的禁渔监管网络,推动长江生态保护取得新成效。
“以前我们发现非法垂钓行为,得层层上报,等区县农业执法人员来处理,前前后后耗费不少时间,有时还耽误了最佳处置时机。”重庆市江北区石马河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张昊感慨道,“现在街道有了非法垂钓的行政处罚权,发现情况能当场处置,执法效率明显提高。”
重庆市农业执法总队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执法权限下放是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重庆向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交出的“参考答案”。下一步,市农业执法总队将继续按照“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下沉执法力量,形成市区(县)镇(街)三级共同治理长江禁捕秩序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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