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袁,你们的转产补助资金都到位了吗?现在生产生活有没有受到什么影响?”“补助年初就到位了的。影响肯定是有,但长江禁渔禁捕是维护长江生态平衡,造福子孙后代的大好事,我们都积极支持。”日前,长寿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委纪检监察组在走访渔民袁昌林时,袁昌林由衷地说。
今年55岁的袁昌林是长江长寿段的一个渔民。在全面禁渔禁捕之前,袁昌林一家五口的主要收入来源是长江捕鱼所得。今年1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保护长江水域水生生物资源,修复长江水域生态环境,长寿区从1月1日零时起实施全面禁渔禁捕。
“禁渔禁捕后,渔民们的生产生活必须妥善安置。”在长寿区纪委监委的督促下,区农业农村委、区人社局、区公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建了5个专班,相继采取了渔船行政许可赎回,渔船、网具残值回购,转产转业扶持和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等扶持措施。为解决上岸渔民就业难题,区农业农村委、区公安局、区城市管理局等部门聘请袁昌林等13名熟悉长江水域情况的渔民为禁渔护渔队和清漂队队员,以协助开展禁渔禁捕巡查和江上清漂工作,实现了从捕鱼人到护渔人的转变。
群众利益无小事,监督绝不能缺位。长寿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统筹区纪委监委驻区农业农村委、驻区委组织部、驻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成立了禁渔禁捕转产工作专项督查组,紧紧围绕责任落实、制度执行、工作措施、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作风等重点环节开展专项监督,着力发现和查处在禁渔禁捕转产工作中优亲厚友、吃拿卡要、不作为乱作为等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全区禁渔禁捕转产工作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推进。截至目前,长寿区发放渔民禁捕转产补助资金1280.9万元,上缴区财政渔船拆解净残值253721.8元,全面完成长江长寿段66艘渔船和119名渔民禁捕转产工作。
“我们在监督保障退捕转产渔民生产生活安定有序的同时,还将督促相关部门、街镇落实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对非法捕捞、污水排放等相关工作的监督,着力推动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工作落到实处,使长江真正得到休养生息。”长寿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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