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专题专栏>热点专题>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重庆长江“十年禁渔“ > 媒体转载

重庆两江新区警方打掉一非法捕捞买卖野生保护鱼类团伙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 2024-03-22
字体:

近日,在重庆市公安局环保总队指导下,重庆两江新区警方联合四川攀枝花警方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查获野生圆口铜鱼399尾,共计291.7斤,涉案价值约20万元,成功斩断一条横跨渝川滇三省市的“捕—运—销”犯罪链条。

今年1月,重庆两江新区警方食药环侦支队在工作中获得线索,一名嫌疑人正驾驶运有野生保护鱼类的货车从四川攀枝花前往重庆。收悉该线索后,两江新区警方在嫌疑车辆驶入辖区内金开大道路段时将其截获,当场抓获嫌疑人秦某,查获野生圆口铜鱼251尾,共计188.8斤。根据秦某交代,民警来到主城区某水产批发部,查获先前卸货于此的野生圆口铜鱼148尾,共计102.9斤。

随后,侦办民警经进一步深挖线索,两江新区警方联合四川攀枝花警方,在四川攀枝花和云南丽江等地分别开展工作,相继抓获胡某、吕某等涉嫌参与非法捕捞的犯罪嫌疑人。

民警介绍,该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查获圆口铜鱼399尾、共计291.7斤,非法捕捞工具5套,涉案车辆3台,涉案船只4艘,清查涉案店铺36家,成功斩断一条横跨渝川滇三省市的“捕—运—销”犯罪链条。

经专业机构鉴定,民警查获的渔获物为鲤形目科鲤科圆口铜鱼,来源于野外种群,被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秦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野生圆口铜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仍联系犯罪嫌疑人胡某等人预定收购。2024年1月9日晚间至次日凌晨,胡某等人在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金沙江流域禁捕区域内,使用流刺网等禁用渔具捕捞圆口铜鱼,随后将渔获物运送至四川攀枝花进行交易,以每斤80-90元的价格出售给秦某,再经由秦某出售给重庆的水产品市场和餐馆。目前,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版权所有: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ICP备案:渝ICP备10005495号-7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0000061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651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