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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津开展跨区域联合监督 巩固“十年禁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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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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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津区纪委监委联合永川区纪委监委、四川省泸州市纪委监委组建联合监督检查组,来到江津区石蟆镇川渝禁捕工作站,开展川渝两地跨区域联合巡护长江工作,进一步巩固长江“十年禁渔”成果,加强长江生态保护。

据悉,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长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期,今年是长江禁渔全面实施的第四年,像这样区域联合监督已经成为三地纪检监察机关共护长江生态环境的的跨常态。

近年来,江津、永川、泸州三地纪检监察机关大力推进生态联防联控,强化三地联合监督协作,定期开展长江交界水域治理监督检查,探索形成了相互协助、多方协同、三地协作和监督互动、线索互移、案件互办、经验互鉴的跨区域跨部门联合监督执法工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生态保护格局。

在三地纪检监察机关的联合推动下,围绕“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以压紧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的主体责任为抓手,督促农业农村委、公安、检察、法院、市场监管等部门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作用,聚焦打击非法捕捞、整治“三无船舶”、查处制售禁用渔具、打击非法交易渔获物等专项重点工作,推动江津区农业农村委与泸州市合江县、永川区签订三地长江交界水域禁渔打非执法检查协作协议;推动江津、永川、泸州三地公检法系统开展跨区域生态司法保护、协同参与长江流域十年禁渔专项行动;推动海事、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定期开展了常态化联合执法,建立起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督促各主管部门履职尽责,精准监督、跟进监督,形成“禁渔打非”合力。

今年以来,江津区纪委监委联合毗邻地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开展联合监督3次,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0次,查办违法案件2件,依法打击违法人员5人。(杨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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