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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山:深挖“案中案” 揪出乡村振兴“蛀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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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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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履行好职责,让群众利益受到损失,我向组织深刻检讨……”近日,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杨某在收到处分决定时悔恨不已。

此前,秀山县纪委监委在查办该县涌洞镇党委原书记彭某某留置案中,调查其利用职务便利挪用村集体资金问题时,发现杨某作为村集体资金监管部门负责人,涉嫌对村集体资金监管不力。经查,杨某违反工作要求,违规审核同意出借村集体资金,导致村集体资金被挪作他用,部分资金无法追回。最终,杨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彭某某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被“双开”。

农村集体“三资”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直接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秀山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坚持以案件查办为引领,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农村集体“三资”问题线索大起底、大排查,深挖“案中案”,同时对巡视巡察、审计等发现的问题及其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靶向纠治以权谋私、贪污侵占、违规出借、失职渎职等问题。集中整治以来,该县处置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线索44件,查处23件46人。

除了揪出“蛀虫”,该县纪委监委还将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问题和漏洞作为监督检查的切入点,以“重点查”带动“全面治”。一方面,牵头成立7个交叉检查组,将案件查办中发现的违规出借村集体资金等问题纳入检查重点内容,对全县27个乡镇(街道)农村集体“三资”开展全覆盖督查,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86个。另一方面,探索“派驻监督+蹲点监督”模式,结合县农业农村委职能职责制定派驻纪检监察组个性化监督清单,并选派1名干部到县农业农村委蹲点半年,更好释放监督效能。目前,督促职能部门围绕清产核资不全面、经济合同不规范、违规出借集体资金等排查问题222个、整改182个。

“从彭某某案、杨某案等案件查办和监督检查情况发现,农村集体‘三资’领域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如果只解决点上问题,而不从面上进行系统整治,很容易‘按下葫芦浮起瓢’。”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对此,该县纪委监委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加强个案剖析、类案分析,精准识别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风险点,分别对县农业农村委及其负责人制发督办单和履职提醒,压紧压实监管责任。推动职能部门围绕财务管理、资源资产管理、预决算管理等方面,出台《秀山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办法(试行)》等3项制度机制。同时,督促县农业农村委全面启用“渝农经管”数智平台,规范资产登记录入、数据上传及财务线上审批流程等,实现对27个乡镇(街道)268个村(社)村级账户全流程数字化监管,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体系更加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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