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我一定加强党性修养,严格按照党的纪律和规矩办事……”在面对纪委监委的审查调查时,黔江区白石镇复兴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余某某羞愧不已。
今年,在持续深入抓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黔江区纪委监委坚持压实责任,构建“室组地”联动监督机制,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纳入重点监督清单,通过与农业农村委、财政局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明确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杜绝监管盲区和责任悬空现象。
此前,区委巡察组在白石镇检查乡村振兴资金账户管理时,发现一笔几十万元的资金出现了“两头做账”的情形,随即巡察组将该问题线索移送区纪委监委。收到问题线索后,区监委派出第五监察室通过该笔“两头做账”的资金巡线深挖,发现该镇复兴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余某某未严格履职的相关问题。
原来,2017年,重庆市黔江区某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收购了白石镇复兴村脆红李项目,并垫资40余万元开展项目前期建设工作。2019年,在区级部门联合印发相关文件,要求符合条件的组织申报实施财政补助股权化改革项目时,作为该项目负责人的余某某,在明知按照相关文件规定,股权化改革资金应当专户专账管理的情况下,仍未采取相关措施强化资金监管,直接在扣除企业未出资资金后将剩余款项作为入股资金转入公司账户,致使几十万元股权化改革资金用途与政策严重不符,造成乡村振兴领域资金严重损失。事后,包含余某某在内的三人均受到处分。
乡村振兴项目建设投资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廉洁风险易发多发,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为确保用好每一分钱,黔江区纪委监委督促区农业农村委,以推动规范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为目标,全面起底2023年以来乡村振兴领域资金项目,紧盯项目审批、资金拨付、惠民政策落实等核心环节开展嵌入式监督。
与此同时,明确行业部门监管职责和镇村属地责任,现场反馈督查的问题,明确整改要求和时限,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在系统梳理惠农惠民补贴资金9.15亿元、乡村振兴项目资金15.38亿元、乡镇财政资金17.03亿元后,对发现的143个问题逐一整改,收回错发、多发资金75.37万元,兑付应享未享、应付未付资金242.68万元,惠及群众1836人次,形成“预防—监管—问效”工作闭环。并不定期对已建成的项目开展质量复查,防止“重建轻管”,对整改不到位的,约谈相关党员干部,确保项目规范实施、资金高效使用、质量达标过硬。
在加强日常监督的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坚持以办案牵动整治,严肃查处乡村振兴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干部违规插手项目、虚增工程量套取项目资金、收受施工方好处费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止目前,已立案27人,留置3人,处分17人,累计追回乡村振兴资金75万余元。同时,加强对村党支部书记和村“两委”干部警示教育,健全联动监督体系,确保监督全覆盖有形有效。
特邀监察员点评
黔江区城南街道沙坝社区党委书记、主任 王银春
乡村振兴项目资金是强农惠农的“活水”,直接关系农业发展、农村建设和农民增收,但在审批、分配、政策落实等环节也容易滋生寻租空间。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乡村振兴资金监管关键环节,深入田间地头、项目现场开展“沉浸式”监督,紧盯虚报套取、截留挪用、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以零容忍态度严肃追责问责,斩断伸向“三农”资金的“黑手”,切实守护了资金安全,有力护航了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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