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手在操作农机时,一定要按规范进行,否则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
“驾驶农机,操作员一定要有驾照。”
“按照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要求,大家不能乱占耕地修房子或建鱼塘,这都属违法行为。”
……
今年6月是全国第23个“安全生产月”,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近日,全市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暨农业执法普法“小板凳服务队”粮食安全保障法宣讲活动走进巴南区接龙镇铁矿村,为30多位农业经营主体送去农机使用以及粮食安全保障相关知识。
上午10点,在接龙镇铁矿村,农业执法普法宣讲活动正式开始。
“各位机手朋友,现在正值‘三夏’生产的大忙时节,大家一定要按规范进行操作,否则稍不注意就容易发生安全事故。”见大家落座,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相关负责人冯鑫来到人群中,第一个发言。
“没得这么夸张。”台下有机手嘀咕。
“大家别不信,我市每年都有农机事故发生,有的就发生在你们身边——去年永川双石镇有个驾驶员因操作收割机不当,把自己整伤了。我们科名村去年也有个小事故嘛,收割机把库房柱子撞了。大家要引起重视,特别是春耕和秋收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冯鑫说。
随后,冯鑫的同事汤浩越则给大家讲解了农机驾驶的法律法规知识。
“目前,全市有农机专业合作社4000多家,各种类型的农机有近百万台(套),大家一定不要使用拖拉机、收割机等农机非法从事经营性道路旅客运输。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规定,将吊销操作证,同时对其进行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汤浩越叮嘱道。
“农机应该去哪里进行年审?”台下有听众问。
汤浩越的同事杨海军回答说,像办农机牌照、换驾照、农机年检……这些去当地的农业农村部门就能办理。大家一定不要抱侥幸心理,认为农机年检、换驾照这些不重要,往往事故发生都是因为这些小事引起的。
见大家听得认真,执法队员胡敭立马起身,向当地村民讲起《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保障法都讲了些啥?跟我们农民有啥关系呢?”有村民发出疑问。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建立完善粮食安全保障制度体系,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为国家粮食安全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保障法对粮食、耕地、宅基地都有明确规定,可以说关系到我们生产生活各个方面……”胡敭一边为大家分发宣传资料,一边讲解。
90分钟的讲解,一系列关于农机安全的疑问和粮食安全保障法的相关知识一一得到回答。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工作人员还通过悬挂横幅、发放资料、以案释法、现场问答等形式,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面向群众宣讲了农机作业安全、粮食安全保障法实施的重大意义,还对群众关心的耕地保护及农村宅基地注意事项、农业机械安全规范操作等进行互动问答讲解,让大家对农业生产的法律法规有了更深的认识。
宣讲结束后,执法队员还来到该区丫溪河农业专业合作社、天星寺镇芙蓉村经济联合社开展安全宣传和农机安全检查。据悉,此次活动由市农业农村委农机化处、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巴南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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