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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2024年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到村任职、 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的选调生等培训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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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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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门、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农业农村局: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有关部署要求,着力打造一支沉得下、留得住、能管用的乡村人才队伍,强化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智力支持和人才支撑,2024年中央组织部、农业农村部将联合举办241期面向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到村任职、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的选调生(以下简称“到村任职选调生”)等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主题

(一)乡村发展主题。围绕加快打造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高素质生产经营队伍,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并举、产加销贯通、农文旅融合的现代乡村产业体系,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为重点,聚焦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发展绿色转型、农产品加工业优化升级、服务带动小农户等内容,举办培训班109期。

1.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专题班(65期)。主要面向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负责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带头人、农村创业带头人等,围绕发展乡村特色产业、打造乡土特色品牌、农产品加工、传统工艺特色产业、乡村休闲旅游、农业品牌建设、仓储冷链物流建设、产业发展联农带农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商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落实。

2.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保供示范班(13期)。主要面向主产省从事主要粮油作物和棉糖果菜茶等重点经济作物生产的技术能手,围绕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农产品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耕地地力保护、粮食机收减损、设施农业发展、农业防灾减灾救灾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商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落实。

3.返乡入乡创业专题班(4期)。主要面向各类返乡入乡创业人员等,围绕创业政策利用、创业项目选择、创业资金筹措、创业团队建设、创业风险防控、联农带农机制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商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落实。

4.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专题班(2期)。主要面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骨干、农业经理人、乡村运营管理人才等,围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办和运营、盘活利用农村资源资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多样化发展途径、集体经营风险防控、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商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落实。

5.农业农村电子商务专题班(5期)。主要面向电子商务参与度较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益农信息社负责人、农村创业带头人等,围绕乡村土特产网络销售、农村客货邮融合、农产品储藏保鲜和冷链物流、数字乡村和智慧农业建设、农业品牌建设、网络安全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落实。

6.“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农村妇女带头人专题班(20期)。主要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中的女性骨干、农村妇女创业带头人等,围绕创业政策利用、带农发展富民产业、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运营、服务领域和模式拓展、农村妇女素质提升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落实。

(二)乡村建设主题。围绕提升乡村人才组织带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的能力和水平,更好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以村“两委”成员、乡村工匠、文化传承人、农民体育骨干为重点,聚焦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以下简称“千万工程”)经验推动村庄规划建设,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乡村文化挖掘传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等内容,举办培训班11期。

1.乡村规划专题班(4期)。主要面向村“两委”成员等,围绕村庄规划编制、乡村空间设计和风貌管控、农村零散闲置土地盘活整合、传统村落保护利用、乡村规划典型案例分析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商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落实。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题班(4期)。主要面向村“两委”成员、承担乡村建设项目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乡村工匠等,围绕“千万工程”经验案例分析、农村生活污水垃圾治理和农村改厕、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村容村貌整体提升、农村生态保护修复、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管护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商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落实。

3.乡村文化建设专题班(3期)。主要面向乡土文化能人、文化传承人、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农民体育骨干等,围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农业文化遗产和农村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整理和保护利用、农村移风易俗、群众性文体活动组织实施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商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落实。

(三)乡村治理主题。围绕乡村治理人才培育和能力水平提升,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以村党组织书记、到村任职选调生、到村工作大学生等为重点,聚焦增强乡村治理效能、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等内容,举办培训班121期。

1.提升乡村治理效能专题班(35期)。主要面向村“两委”成员、党员骨干,围绕“千万工程”经验运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村级议事协商目录制度建设、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清单制和积分制等治理方式运用、矛盾纠纷预防排查化解、农村安全隐患治理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商同级党委组织部门落实。

2.到村工作大学生能力素质提升示范班(3期)。培训对象为山西、吉林、黑龙江三省下派到村工作表现优秀的大学生,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政策理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网格治理、数字乡村建设、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各省级党委组织部门商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落实。

3.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村党组织书记能力素质提升示范班(10期)。主要面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村党组织书记,围绕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帮扶产业提质增效、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村党组织书记职责任务和工作方法,以及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水平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各省级党委组织部门商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落实。

4.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与改革专题班(3期)。主要面向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地区的村“两委”成员等,围绕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政策、延包工作管理与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落实。

5.边疆民族地区乡村干部专题班(40期)。主要面向边疆民族地区的村“两委”成员、党员骨干,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农业农村政策、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村党组织书记职责任务和工作方法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各省级党委组织部门商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落实。

6.到村任职选调生能力建设专题班(29期)。培训对象为到村任职选调生,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农业品牌建设、国情农情调研方法、选调生到村工作实务等内容开展培训。学员推荐和调训工作由各省级党委组织部门商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落实。

7.到村任职选调生社会治理专题研修班(1期)。培训对象为到村任职1年以上、有至少1篇国情调研报告、在驻村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到村任职选调生,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国情农情调研方法、群众工作方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等内容开展培训。本期专题研修班培训方案另行下发。

上述3类主题培训重点支持脱贫地区,向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边疆民族地区倾斜。学员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和形式

(一)培训内容。培训以帮助学员开阔视野、学习政策、拓展思路、提升能力为目标,设置公共课、专题课、特色课。

1.公共课。开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宣讲,中央一号文件等重要政策解读,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目标任务,“千万工程”蕴含的发展理念、工作方法和推进机制等课程。

2.专题课。结合相关主题,开设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涉农法律法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国情调研方法、粮食生产与安全、乡村产业发展、乡村规划设计建设、乡村治理、创业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创建运营、农业品牌建设、农业农村电子商务、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与管护、农耕文化保护与传承、农村消防安全等课程。

3.特色课。由各省份结合培训村资源优势、地区产业发展和人才成长需求自主安排,采取经验传授、现场教学、交流研讨等方式开展。

(二)培训形式。在“村庄是教室、村官是教师、现场是教材”培训模式基础上,创新方式方法,通过集中培训、展示对接、跟踪服务、示范引领等环节,搭建人才培养、聚集、服务的多元化平台。

1.集中培训。由专题讲座、经验传授、现场教学、交流研讨四个板块组成。专题讲座板块主要由知名专家学者、涉农高校教授、有关单位负责同志等围绕相关专题进行授课。经验传授板块安排培训村负责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头雁”代表、“全国十佳农民”等介绍自身发展历程、传授农村工作经验做法。现场教学板块组织学员实地参观学习先进典型、乡村发展建设成果等。交流研讨板块围绕学员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组织学员与培训村负责人、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交流讨论。

2.展示对接。组织引导学员围绕培训主题,在培训期间开展特色农产品展示、发展路演、基层党建亮点分享等活动。组织政府部门、农业科研院校和推广单位、农业企业、先进基层党组织等的负责人参与相关活动,与学员互动交流,进行答疑解惑。引导学员围绕产销、信息、技术、项目等领域开展合作对接,促进相互借鉴、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3.跟踪服务。每省份对本地区学员持续跟踪服务,通过实地调研、座谈交流、电话沟通等形式,了解训后各方面发展情况,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汇总宣传优秀学员典型案例。鼓励各省份将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工作与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充分衔接,促进双方学员相互交流、共谋发展。

4.示范引领。引导、指导学员训后学以致用,通过领办合作社、提供农事服务、技术指导、业务培训、信息咨询、营销对接、共创品牌等方式,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合作发展关系、紧密的资源共用共享和利益联结机制,在联农带农方面起到更好示范引领作用。指导培训村充分运用自身优势,积极参与乡村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发挥更广泛的人才示范培训、创业指导、孵化集散作用。

三、培训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4年12月上旬前完成集中培训任务。各省份结合培训村实际,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尽量避开传统节日、法定假期和农忙季节,每期培训班时长为7天。

(二)培训地点。全部班次均安排在农业农村部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村和有关省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村,培训村任务详见附件2。

四、组织管理

(一)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到村任职选调生培训工作由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农业农村部人事司负责统筹、指导和管理,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承担培训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和总结验收。

(二)各省份农业农村部门和党委组织部门要与全国妇联妇女发展部、农业农村部信息中心、农业农村部管理干部学院等加强沟通协调,落实好课程设计、师资聘请、学员选调、展示对接、跟踪服务、示范引领等环节以及培训村管理和工作总结等具体任务,结合地方现有人才支持政策,为学员成长与事业发展创造条件。

(三)各培训村负责培训班组织、经验传授、服务保障、档案管理等工作。

五、有关要求

(一)参与培训组织管理的各单位和培训村要高度重视学员管理工作,认真参照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学员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切实履行学员管理主体责任,完善并严格执行学习、考勤等规章制度,从严管理、从严监督学员,确保学员学习培训期间,住在学员宿舍、吃在学员食堂,不无故旷课、不擅自离校、不酗酒滋事。培训村要提前制定培训安全应急预案,并报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备案,在培训期间要做好交通、餐饮、住宿及教学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管理,确保参训人员人身财产安全。

(二)各学员选调部门要按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学员选调工作。在工作中做到严格把关,选派年龄18—60岁之间、身体健康人员参训。要注意发挥行业部门、行业协会等的作用,增强学员选调的代表性和精准性,合理考虑区域、交通、语言等因素。不选派近3年参加过相同主题培训的人员。

(三)各培训村所在地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应于开班前两周将培训方案(含日程安排)报农业农村部联系单位(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或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审核,确保培训取得实效。

(四)各学员选调部门应于开班前一周将参训学员名单(报名表见附件3)报送农业农村部联系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后,要及时将参训学员名单发送至各培训村。其中:

1.边疆民族地区乡村干部专题班、到村任职选调生能力建设专题班、到村工作大学生能力素质提升示范班参训人员名单,由各省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时报送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六处备案。

2.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村党组织书记能力素质提升示范班参训人员名单,由各省级党委组织部门同时报送中央组织部组织二局一处备案。

各学员选调部门要提前通知参训学员做好相关准备,并与相应培训村及培训村所在地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及时对接参训学员报名、接站和报到等事宜。要派出领队统一组织学员参训,领队负责参训学员启程前往培训地点至培训结束返回期间的组织管理,领队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安排解决。

(五)参训学员需提供近期免冠证件照片(2寸)两张,用于建立学员登记卡。到村任职选调生还需携带一篇在村期间撰写的国情调研报告,报到时交教务组(同时报送电子稿)。学员在参训期间应严格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做好自己健康和人身安全的第一责任人,防止意外事件发生。

(六)中央财政通过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对培训工作给予支持,用于培训期间学员交通、食宿、培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训前需求调研、训后跟踪服务等费用。各培训村所在地的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4年粮油生产保障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24〕4号)要求,积极与省级财政部门沟通衔接,切实保障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六、联系方式

1.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联系人:杨  珺  曹琳琳  吴雪梅

联系电话:010-59196035  010-59196037

2.农业农村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杨礼宪 张亚玲  马健宇

联系电话:010-59199660  010-59199662

附件:

1.学员名额分配表

2.培训村任务表

3.参训人员报名表

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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