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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权赋能全面推动乡村振兴 重庆市政府向11个经济发达镇赋予306项 区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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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1-16

今年以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市司法局会同市委编办研究我市“扩权强镇”工作,通过深入调研和论证,起草了赋予万州区分水镇等11个经济发达镇区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以下简称赋权)的具体事项目录,并于2020年12月10日市第五届人民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12月31日,重庆市政府正式公布《关于赋予经济发达镇部分区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渝府发〔2020〕32号,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明确赋予万州区分水镇等11个经济发达镇区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306项,包括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272项、行政强制9项、行政检查8项、行政确认4项、行政征收1项、其他行政权力5项。涵盖企业投资、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农林水利、生态环保等10个领域,涉及15个行业主管部门。

此次赋权突出了精准性。改变以往放权“一般粗”的模式,实施“点菜放权”。《决定》明确由市政府确立赋权范围的“总单子”,即306项行政权力,再由11个区县政府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基层承接能力,在“总单子”范围内认领承接事项,以印发通知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政府备案,实行“一镇一目录”,确保赋权实事求是、精准有用。

此次赋权突出了有效性。《决定》重点考虑了六个方面。一是基层治理迫切需要,密切相关,以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效能,本次赋权将城市管理和农林水利领域作为赋权重点,占赋权事项的70%。二是让镇政府“当家做主”,提高履职主动性和简便性。将一些目前乡镇已经受相关部门委托的执法事项转变为赋权,以便经济发达镇更好履行职责,譬如社会抚养费征收等25项行政权力。三是突出可操作性。突出乡镇执法半径较小,反应迅速、高效快捷的特点,赋权事项绝大多数为易于发现、易于确定、程序简便的执法事项。四是注重赋权协同合理。对同一领域相互关联的事项做到应赋尽赋,不搞权力拆分;对“冷门”、“偏门”、“无事可办”的权力不予赋权;对乡镇难以决定和执行的权力不予赋权,譬如:吊销许可、吊销执照的处罚权不予赋权,对个别领域(消防、生态环保、规划建设等)较大数额的罚款不予赋权。五是按照我市改革要求,对区县部门在经济发达镇派驻了分支机构,可以直接行使对应部门管理权限的,不纳入赋权范围,譬如市场监管、公安领域。六是对属于将服务端口前移,通过乡镇开设代收代办窗口已运行良好,且变更权力实施主体意义不大的事项,不纳入赋权范围,譬如:不动产登记、征收城市建设配套费、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费等。

此次赋权突出了改革性。“扩权强镇”是推动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市政府决定将306项区县级行政权力赋予万州区分水镇等11个经济发达镇人民政府,就是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在典型乡镇进行先行先试,逐步构建符合基层政府定位、适应城镇化发展需求的新型行政管理体制,进一步激发乡镇内生动力,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为下一步更大范围的基层赋权积累经验,全面推动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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