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试点偏远山区溶洞周边吊散户垃圾收运处理 7个涉溶洞村(社区)率先试点 严防垃圾入洞污染地下水
8月31日,市城市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印发《重庆山区偏远农村吊散户居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优化试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在黔江、武隆、奉节、巫山、巫溪、酉阳等区县的7个涉溶洞村(社区)启动试点,重点破解喀斯特地貌区吊散户垃圾收运难、垃圾入洞污染地下水等问题,力争实现环境污染基本可控、环境卫生基本较好、收纳堆放基本规范“三个基本”目标。
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渝东南、渝东北的喀斯特地貌山区,溶洞、天坑、地下河彼此连通,是地下水的重要通道。这些区域中偏远农村散户居住分散,生活垃圾收运成本高、收运不及时,生活垃圾一旦随手丢进溶洞、天坑等,经雨水冲刷、渗滤液下渗,就可能直接污染地下水,成为当地长期面临的环境难题。
为此,《方案》要求引导吊散户自备垃圾桶或垃圾袋,全量收集生活和生产中产生的塑料等垃圾,明确“两不”:不向溶洞等环境敏感区域乱扔乱填,不露天焚烧。
针对易腐垃圾,试点鼓励厨余、果蔬、草木就近堆肥还田或沼气利用,让垃圾“不出村就减量”,堆肥点必须远离溶洞、水源和低洼汇水区,防止“减量”变成新的污染。
对白色塑料等难以降解的垃圾,则要求及时投入就近收集设施(设备),并严格区分普通塑料与有毒有害塑料,分类投放、分类处理,避免“一桶混装”增加后端处置压力。
《方案》要求,垃圾收集设施(设备)的布局要综合考虑人口数量、居住密度、经济条件和生活习惯,设施点位与后续运输和处理系统要相协调,逐步消除收集盲区;因地制宜设置垃圾收集池、收集桶或收集箱,容量不得设置过小或过大,避免造成垃圾满溢、环境脏污。垃圾收集设施(设备)必须远离溶洞、天坑、地下河、水源地及低洼汇水区,防止垃圾被雨水冲入溶洞内;同时加强收集设施(设备)维护,对箱体破损老化、容量有限、难以满足实际收集需求的及时维修、更新,提升设施完好率和收集能力。
运输环节同样严格。《方案》要求,根据村庄分布、人口密度、道路地形等,合理确定运输模式和路线。垃圾量少的区域可每1个月收运一次,农忙、节假日等高峰期加大频次,做到垃圾不溢出、不落地。严禁运输途中偷倒,收运车辆不得冒装、散装、沿途抛撒,不得私自改变路线违规倾倒、弃置垃圾,严防“清运”变成“搬家”。
此外,《方案》要求将群防群治作为重要一环,对溶洞、天坑等敏感区域设置警示牌,有条件的加装围挡、护栏或监控,并纳入村级日常巡查,一旦发现倾倒行为立即制止上报,定期清理洞口周边散落垃圾。
入选本次试点的村(社区)具体点位为:黔江区黎水镇长坪村、武隆区长坝镇茶园村、奉节县龙桥土家族乡龙桥村、巫山县骡坪镇大垭村和义和村、巫溪县城厢镇白新社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腴地乡下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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