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川:“七个一”分类施策 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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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家的旧房补偿款前两天打到银行卡上了,有6万多元,感谢你们。”近日,家住南川区太平场镇河沙村12组的贫困户童传华,兴奋不已地拨通了村干部的电话。
今年67岁的童传华家的老房子修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木质结构,因年久失修,存在安全隐患。
镇村干部多次上门调查和征求意见后,提出了解决方案:要么搬迁到河沙村集中安置点、要么重新改建、要么搬去女儿家居住……由童传华自己选择。童传华考虑到他和老伴年老需要照顾,就决定搬到离得不远的女儿家居住,老房子选择复垦。
住房问题解决了,老房子还能领到一笔补偿金,这个好政策对于童传华来说,简直就是像天上掉下了“馅饼”。
近年来,随着农民工纷纷外出打工和进城落户,农村老房子长时间没人居住,加上长久日晒雨淋,垮的垮、烂的烂。
如何消除这些农村危旧房?
南川区充分抓住脱贫攻坚的有利时机,逐步探索建立了“七个一批”农村危旧房改造工作法,打响农村危旧房“歼灭战”,努力实现一般农户危旧房动态清零。
所谓“七个一批”是指:复垦拆除一批。对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农村危房,农户有意愿纳入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且具备复垦条件的,按照复垦相关程序实施拆除;鼓励拆除一批。对符合“一户一宅”规定且经本次鉴定的农村C、D级危房,可由权利人先行拆除危房,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危房拆除且验收合格的,给予0.5万元/户的拆除奖励;证据保全拆除一批。对纳入土地储备红线范围内,拟于近期开发建设,且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农村D级危房,可按征地拆迁相关程序,先行签定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先行拆除原旧房屋,待实际土地征收时签订完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修缮加固一批。对一般农户长期居住且经鉴定为C级危房的农村唯一住房,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缮加固且验收合格的,按照0.9万元/户的标准补助给权利人(“四有”人员除外);拆除新建一批。对一般农户长期居住且经鉴定为D级危房的农村唯一住房,纳入危房改造计划,改造后经验收合格的,按照2.1万元/户的标准进行补助(“四有”人员除外);限期拆除一批。对纳入“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建新未拆旧的和纳入D级危房改造的建卡贫困户,由乡镇(街道)指导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排危方式限期拆除;佐证挂牌一批。针对区内农村C、D级危房中的“四有”人员或长期不在家的农户,由各乡镇(街道)收集佐证资料,形成佐证档案,并对该类住房进行挂牌公示。
“七个一批”政策的出台,激发了农户的建房热情,不少村民主动返乡踊跃拆旧建新。
截至今年7月底,南川全区已改造一般户1466户,三类重点人员户(建卡贫困户、低保户、五保户)1718户,贫困边缘户29户,拆除农村危旧房3213户,实现了“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