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区县联播

巫溪:立案查处15件21人 专项整治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日期: 2024-12-04
字体:

“你们村发展了哪些项目?集体资金是如何管理使用的?”连日来,巫溪县纪委监委以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为切入点,开展蹲点监督,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在工作中发现宁厂镇花栗村村集体资金被挪用问题。经深入调查发现,该村党支部副书记宋某某利用保管村集体经济资金的职务便利,多次挪用集体资金共计2万元用于家庭开支,数年后才归还。最终,宋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宋某某案并非个案,梳理近年来全县村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发现,农村集体‘三资’领域中财务管理不规范、违规签订合同、清产核资漏报瞒报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亟需综合施治予以规范。”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此,该县纪委监委一体推进监督、办案、整改、治理,建立由委班子成员任组长的8个“室组地”协作组,分片下沉全县涉农村社开展蹲点调研,通过座谈交流、查阅资料、核对台账、现场检查等方式进行监督,深入查找“三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漏洞和廉洁风险隐患,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目前,已蹲点调研90余次,发现并推动整改问题411个,立案查处15件21人。

该县纪委监委督促县农业农村委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390个,分门别类建立清单台账,逐项逐类整改销号;完善《巫溪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制度》《巫溪县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3个,扎紧制度笼子;开展农村集体“三资”和财务管理集中培训4次,覆盖镇村干部500余人次,不断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推动10个村为村集体成员分红收益44.69万元,31个村回收拖欠分红、到期本金177.67万元,236个村在“渝农经管”系统补录集体资产33.5亿元,牢牢守好群众“钱袋子”。

版权所有: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ICP备案:渝ICP备10005495号-7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0000061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651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