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了第五批《林业改革发展典型案例》,梳理出全国10个案例供各地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其中,我市城口县《创新集体林业经营管理机制》入选。
据悉,城口县全县森林覆盖率72.8%,集体林地面积375万亩,近年来,该县探索创新林业经营管理机制,推动生态增绿、林地增效、林农增收。
为何城口县林业改革发展能成为全国典型?“城口县作为重庆市建设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区试点县,在三个方面做出了创新探索。”城口县林业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林业确权方面,城口县探索“自愿退出、依法使用、统一管理、适当补偿”的集体林地承包权退出管理机制,清理承包到户的闲置集体林地,保障举家搬迁、外地落户和户口迁移的农户权益。
例如,城口县通过多部门联动,按照“承包权不变不换、确权确股不确界、面积差异同增同减、地类变化共同认定”原则,办理林地经营权证;同时城口县还建立了集体林权交易平台,对林地经营权流转申请、受理、审核和备案等实行线上办理,并提供交易鉴证、生产经营等服务。
在提升林业效益方面,城口县制定了集体林地低质低效林认定与改造管理办法,明确认定标准和程序、实施范围和流程、改造标准和具体要求。
例如,城口县部分乡镇,通过补植、间伐、更替改造等营林措施,发展连翘、黄柏、厚朴、核桃、板栗等经济林木,提高林分质量和效益。同时,城口县还因地制宜发展一批林下种植、林下养殖和森林康养旅游等林下经济产业。
在完善经营模式方面,城口县探索创办村集体林场,由承包农户统一将林地经营权交由村集体,由村集体创办村集体林场,对林地统一经营管理。同时,城口县还推行承包农户以林地经营权入股,采取“林农+市场主体”经营模式,助推林农增收。
例如,城口县通过适度发展林业合作社、家庭林场、林业企业等规模经营主体,示范引导经营同类林业产业的农户自愿联合,成立“林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合作社统一提供收购、运输、加工、销售等服务等,丰富农户增收方式。
据了解,目前城口县通过创新集体林业经营管理机制,全县累计流转集体林地60万亩,投放各类林业贷款2000多万元,林业产业产值超过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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