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兽医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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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农办发〔2018〕105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委、畜牧兽医局(中心),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委属有关单位:
今年6月是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力度,弘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提高农业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抓好从养殖到屠宰全链条兽医卫生风险管理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兽医领域重特大安全事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农业农村部兽医局《关于开展兽医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农医综便函〔2018〕364号)要求,现就我市兽医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生产安全月”宣传教育活动
各区县兽医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通过多种形式,认真开展兽医领域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屠宰、兽药等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
(一)开展安全主题宣讲活动。通过领导带头宣讲、专家解读、开设媒体宣传专题等形式,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清农业安全生产形势,学习《安全生产法》《重庆市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推动安全生产宣讲进企业、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的“七进”活动落地生效。
(二)开展安全咨询日活动。6月16日是全国安全咨询日。各区县兽医主管部门要通过发放宣传品、举办展览展示、开展文艺演出演讲比赛和有奖竞猜、虚拟现实体验等形式,通俗易懂地向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防灾减灾救灾、畜禽屠宰、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疫病防控和兽药生产等安全科普知识和技能;要组织干部在广场、场镇等区域设立咨询台,面对面回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问题;要积极开展典型经验观摩活动,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到安全生产成效突出的单位现场观摩、学习和交流,对标看齐,示范带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三)开展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活动。要围绕兽医领域典型事故案例,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事故和灾害警示教育,做到举一反三,严防类似事故发生;有条件的地方,要组织拍摄专题警示教育片,摄制事故警示公益广告、微电影、动漫等文化产品,深入基层播放宣传,扩大警示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开展新闻宣传和专家宣讲活动。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见面会、网络论坛、专家访谈等形式,全面普及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应急避险技能,引导公众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的思想转化为强烈的自觉意识和自觉行动;组织兽医行业干部和专家深入生产线,深入挖掘、宣传推广安全生产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典型,强化示范、以点代面、推动落实。
二、以“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重点工作落实
各区县兽医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强化工作部署,加大重点地区、重点时节安全生产督查检查,以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推动兽医领域安全生产重点工作落实。
(一)切实做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督促指导屠宰企业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提高安全生产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协助应急管理、公安消防、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分工加强畜禽屠宰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集中整治事故苗头,彻底消除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二)切实做好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兽医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各有关实验室所属法人单位严格落实生物安全管理规定,规范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切实落实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场所安保措施,严防病原微生物失窃、泄露等事件发生。
(三)切实加强兽医领域重点工作。要统筹做好重大动物疫病、外来动物疫病、主要人畜共患病和常见病防控工作。重点抓好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免疫、监测预警、检疫监管、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关键措施落实。密切关注境外禽流感、非洲猪瘟、疯牛病、牛结节性皮肤病等动物疫情动态,防范境外疫情传入风险。要加强兽药生产经营环节监管,严格实施兽药GMP、兽药GSP制度,保障兽药生产企业车间生产安全,依法加强兽药使用环节监管,切实规范使用行为。要结合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规范年活动,强化养殖环节日常监管,加强活畜禽跨省移动监管,降低疫病跨区域传播风险。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进一步推动无害化处理与保险联动,提高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率。
(四)切实抓好应急准备工作。要按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预案》要求,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充实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联络畅通。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区县兽医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兽医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把“生产生产月”活动作为阶段性重点工作,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确保兽医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顺利实施。
(二)深入基层,确保实效。各区县兽医主管部门要将兽医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日常兽医领域安全监管职责相结合,主动深入走访各兽医站、屠宰场、兽医实验室、兽药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等生产一线,创新宣传方式,大力开展兽医领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确保活动取得成果,努力形成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的兽医领域安全生产格局。
(三)总结经验,及时报送。活动期间,请各区县兽医主管部门于6月8日前报送兽医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以后每周四上午前报送本周“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请于6月27日前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纸制文件和电子文本),活动期间的视频资料(分辨率大于1280×720像素,格式为MP4、MPG2、AVI、MTS)、照片资料(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像素,格式为JPG、PNG、PSD)报我委。
联系人:代宇
联系电话:8913867,89133784(传真)
邮箱:cqdjxqtz@163.com
附件:“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6日
附件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1.乡村振兴,安全为基
2.深化平安乡村建设,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3.生命至上、安全发展
4.坚守安全红线,推进安全发展
5.坚持安全发展,担当安全使命
6.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7.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推进安全发展,增进人民福祉
9.应急有方,从容天下
10.提升应急意识,保护生命安全
11.学好用好应急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12.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增强公共安全意识
3.加强应急科普宣传工作,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14.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
15.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16.全面强化依法治理,推动安全责任落实
17.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18.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19.生命大于天,责任重于山
20.排查治理隐患,拒绝事故伤害
21.事故是最大的成本,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2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23.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24.想安全事,上安全岗,做安全人
25.安全人人抓,幸福千万家
26.生命只有一次,安全莫当儿戏
27.事故不可逆,生命不重来
28.安全可以演练,生命不能彩排
29.宁可安全受累,不为事故流泪
30.查患纠违从我做起,行为安全时刻牢记
31.生命至上,科学救援
32.深入开展第十七个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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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办公室2018年6月6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