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重庆市人民政府网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国十佳农民”2020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20-05-13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

为激发广大农民的创业创新热情,树立先进典型,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的良好氛围,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十佳农民”2020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人﹝2020﹞7号)要求,现就我市开展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全国十佳农民”遴选范围为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农民代表。

二、推荐名额

各区县推荐1名候选人,主要从农业不同行业(种养业、种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休闲农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农村电子商务等)中推荐产生,候选人应考虑行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

三、人选条件

申报“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人选应是长期扎根农村,以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农业从业者(包括返乡入乡创新创业人员),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二)热爱祖国,献身“三农”事业,遵纪守法,能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经营规模适度,具备较强的发展潜力和良好的示范作用,能够为广大农民提供可学习、可效仿的成功经验;

(四)务实创业,生产技术先进,经营的产业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

(五)热心农村社会事业,在倡导文明乡风、改善乡村治理、传承农耕文明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六)在当地口碑好,群众和基层干部认可度高;

(七)在种养业、种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休闲农业、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农村电子商务等领域连续从业5年以上。

5年内曾发生严重违规违纪事件、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不能申报。

四、推荐程序

(一)推荐人选须经村民代表大会民主推荐和讨论通过,填写《“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推荐书》(附件1)和《“全国十佳农民”资助项目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并附事迹材料,经本村党组织审核,在本村公示5个工作日。

(二)在本村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人选经所在地的区县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

(三)在组织推荐过程中,各区县要把拟推荐人选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促进农业稳产保供、推动产业扶贫中发挥作用情况作为重要参考。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求,创新方式方法,避免人员聚集,切实消除风险隐患,在确保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有序有效开展推荐各项工作。

(四)市农业农村委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和分配的推荐名额对各区县推荐的人选组织专家评审,报市农业农村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并在市农业农村内外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

五、材料报送

(一)按要求填写《“全国十佳农民”2020年度资助项目推荐书》,须本村和区县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推荐人选事迹材料为通讯题材,3000字以内,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

(三)推荐材料(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发送电子邮箱),由区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农业农村委。

(四)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22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材料不齐全将不予受理,逾期视为放弃。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农业农村委科教处  孙 伟

联系电话:89133318

电子邮箱:swhcssk@163.com

地    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科教处

邮    编:401121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5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微博 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