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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有关事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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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0-06-24

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要求,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拟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13名,其中,重庆市农业科学院(以下简称“市农科院”)10名,重庆市畜牧科学院(以下简称“市畜科院”)3名,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招聘岗位、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

详见《重庆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岗位情况表》(附件1)。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0年7月1日—7月10日。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下载、填写《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及符合招聘要求的佐证材料(包含学历与学位证书、论文、科研成果、获奖证书、专利等)的扫描件(论文提供刊物封面、目录、首页的扫描件,SCI论文提供检索页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招聘单位的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按照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电子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于10天内将是否通过资格初审的结果反馈至报考人员电子邮箱。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复查

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将相应资格纸质件原件及复印件交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复查,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告知。

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复查人数一览表将在报名审核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站(nyncw.cq.gov.cn)公布。

三、考核

由招聘单位成立考核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的时间和地点将提前在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网站(nyncw.cq.gov.cn)公布。

考核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科技研发及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说明。

考核成绩=面试成绩。

面试时间控制在20分钟内。内容包括:(1)自我介绍:时间控制在5分钟,应聘人员自己制作PPT,介绍自身情况(要求反映自己的学习与工作经历,专业水平及科研能力,对应聘岗位的认识与设想)。(2)专家提问:时间控制在15分钟,由面试专家根据应聘人员的学习、工作及应聘岗位等方面提问,考生作答。

四、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有效数字)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考核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职称、科研成果及发表文章等排序;对于应聘人数较少,考核环节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才能进入体检。

体检由主管部门与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选)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招(选)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考察结束后据实作出考察结论。

对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岗位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

五、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应聘人员名单在重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重庆农业农村信息网站(http://nyncw.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六、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审批后,确定为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任;试用期内或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

市农科院对正式聘任的每位博士研究生承诺:1.提供人均科研项目启动经费10万元;2.签订相关服务协议后,可享受建筑面积不低于80平方米的优惠购房一套。

市畜科院对正式聘任的每位博士研究生承诺:1.提供人均科研项目启动经费10万元;2.给予购房补贴40万元,采取分期支付(报到并签订相关服务协议后发放购房补贴20万元,剩余部分将在中期考核合格后发放);3.给予5万元安家补助。

七、其他

1.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按附件1中的联系电话咨询所报考的单位。

2.其他未尽事宜,以《重庆市2020年上半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为准。

附件:1.《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0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岗位情况表》

      2.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报名表》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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