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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0年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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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1-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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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3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各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精神和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部署,持续强化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质检机构”)依法合规运行主体责任,强化质检机构管理,促进其规范、诚信、健康发展,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实施细则》等规定,我委于2020年10-12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20年重庆市质检机构飞行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飞行检查严格遵照“双随机”原则,由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专家库(重庆专家)中每次随机抽取2-3名专家组成检查组。按20%的比例随机抽取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CATL)合格证有效期限内,满足复评审时间超过一年且近一年内未接受过飞行检查的质检机构,以及在我市2020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能力验证活动中不合格的1家机构,共5家质检机构作为被检查机构。检查采取不预先通知,仅在检查组出发前24小时内电话通知被检查机构,通过查看现场、查阅档案、人员访谈等方式进行。

二、检查结果

从飞行检查结果看,2家质检机构基本符合相关规章制度要求,总体能够保证持续出具合法可靠、准确公正检验检测数据和结果。3家质检机构日常运行管理方面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质量体系没有有效运转,检验报告不符合要求,标准物质、仪器设备、原始记录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理与存放等不规范等。

三、处理意见

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2007年12月12日农业部令第7号公布,2017年11月30日农业部令第8号修订)有关规定,本着“依法依规、从严处罚”的原则进行处理。本次飞行检查的5家质检机构中,1家质检机构基本符合检查条款,通过检查;1家质检机构因未按规定对人员、仪器设备、标准物质、检测工作等实施有效管理,自整改通知下发之日起1个月内改正;2家质检机构因检测工作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责令3个月内整改,整改期间不得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1家质检机构因CATL合格证书有效期届满且未申请延续,已注销其CATL合格证书。

四、有关要求

请各有关质检机构高度重视本次飞行检查结果,对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问题均按要求认真整改,举一反三,并按规定时限向我委报送整改报告。对于整改逾期或整改不到位的质检机构,我委将依规注销其相关资质。

请有关质检机构主管部门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规范机构运行管理,强化质量意识、法治意识和安全意识,不断提升质检机构技术水平。

我委将采用多种措施进一步加强对获证质检机构的监管。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务院“放管服”要求,强化质检机构建设管理,积极做好对农业质检机构建设、运行条件、检测资质、检测工作等方面的指导和服务,进一步全面提高全市农产品质检机构检测能力和水平。完善相关制度,简化和规范检测机构管理,加快推进县级质检机构考核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建立农业质检机构诚信档案和重点监管名单制度。

附件:1.2020年重庆市质检机构飞行检查结果

       2.2020年重庆市质检机构飞行检查整改通知书(分发被检查机构)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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