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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 ​关于做好农机作业用油优先优惠供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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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2-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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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农发〔2022〕63号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和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所属各销售企业、网点,各有关单位:

面对燃油阶段性供求矛盾,对农机作业用油实行优先优惠保障,是降低农机作业成本、减轻农业生产负担,确保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做好“十四五”农机作业用油保障工作的通知》(农机发〔2022〕2号)要求,决定对全市农机作业用油实行优先优惠供应,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先保障

中石油重庆分公司、中石化重庆分公司各销售企业、网点要做好燃油储备,根据农机作业重要时节制定供油保障方案,合理调配油品资源,保证产品无缺口、供应不断档。当市场油品供应紧缺紧张时,对农机作业用油要给予优先足量保障。同时,利用中石油、中石化销售公司基层网点,加强化肥、种子等生产物资供应配送,拓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销售渠道。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与当地供油企业、网点加强衔接协调,提供有关农情、农机、用油需求等信息,做好有关配合工作。

二、优惠供油

(一)优惠对象。从事农机作业的个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及来渝从事农机跨区作业的人员享受优惠(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生产企业、家庭农场等)。

(二)优惠方式。采用办卡的方式优惠加油,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免费办理农机作业用油优惠卡。

1.从事农机作业的个人凭农业机械行驶证、相应的驾驶证、身份有效证件办理优惠卡,每张行驶证限办1张。根据农机监理有关规定,不要求办理注册登记、号牌的农机使用人,可凭购机发票或其它可信依据、身份有效证件办理优惠卡,每户限办1张。

2.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有效证件办理优惠卡,每个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限办1张主卡,可办多张副卡,副卡凭农机行驶证办理,一证一卡。主副卡均可用于支付,每张卡享受同等优惠。根据农机监理有关规定,不要求办理注册登记、号牌的其他农业机械,可使用本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持有的优惠卡对其他农业机械加油。

使用优惠卡加油,最低可直接享受实时燃油零售到位价5%的优惠。来渝从事农机跨区作业的人员可凭《跨区作业证》享受同等优惠。具体办卡流程及优惠方式以燃油销售企业的有关要求为准。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政策宣传。要通过有关媒介、现场解读等方式,加强农机作业用油利农惠农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优惠对象的办卡积极性。以“春耕”“三夏”“三秋”等农忙时节为重点,做好优先优惠供油工作检查指导,真正让从事农机作业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得实惠。

(二)提供优质服务。有关燃油销售企业、加油网点要为免费办理优惠卡提供方便,保证正常使用。必要时设立农机加油临时绿色通道,保证在高峰时点能最快加油。必要时可在乡镇、村社建立临时加油点,送油下乡。

(三)做好优惠卡管理。办理、使用优惠卡须遵循燃油销售企业的有关规定。加油卡优惠有效期先确定为1年,到期后如运行正常有序,有效期顺延。优惠卡不得用于非农机作业加油,不得将所购燃油转销他用。发现以上情况或异常加油消费的,燃油销售企业有权冻结或取消优惠卡,并追究持卡人责任。

市农业农村委举报电话:023-67909961、023-89133223

中石油重庆分公司举报电话:023-67325678

中石化重庆分公司举报电话:023-6037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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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销售分公司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石油分公司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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