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飞行检查工作的通知
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直属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和我委全面实施“双随机”监管工作部署,持续强化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质检机构)依法合规运行主体责任,强化质检机构管理,促进其规范、诚信、健康发展,进一步构建事中、事后动态监管机制,依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我委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重庆市质检机构飞行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2年6月至2022年10月。
二、检查对象
(一)严格遵照“双随机”原则,按20%的比例随机抽取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CATL)合格证有效期限内的质检机构(附件1)作为被检查机构。
(二)2022年承担重庆市市级或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任务的质检机构全覆盖检查。
三、检查组组成
检查组由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专家库(重庆专家)中每次随机抽取2~3名专家组成。其中:组长1名,组员1~2名,观察员1名。检查2022年承担重庆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任务的质检机构时,任务来源单位应另增派观察员1名随同检查。
四、检查内容及检查方式
(一)检查内容
本次飞行检查主要内容详见附件2。必要时,检查组还应就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进行检查。
(二)检查方式
本次飞行检查采取不预先通知方式进行。检查组通知被检查机构时间不得早于24小时。通过查看现场、查阅档案、人员访谈等方式进行检查。原则上,每个机构检查时间为1天。如有必要,可适当延长时间。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质检机构应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积极配合检查组实施飞行检查,不得拒绝检查或消极对待。对飞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认真分析原因,举一反三,深入整改。
(二)公正客观,廉洁守纪。检查组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轻车简从、厉行节约,以事实为依据,公正、客观地实施检查,发现问题要事实描述清晰、准确。不得泄露检查过程中获得的被检查机构有关信息,严格对有关技术资料和数据保密。
(三)严肃工作程序,及时报送结果。检查组应严格按照飞行检查工作程序(附件3)开展检查工作,并于检查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报送工作总结、飞行检查事实确认单(附件4)、飞行检查结果情况汇总表(附件5)及有关证明材料;工作总结应包括本次飞行检查的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下一步工作建议等。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较重违法违规问题,检查组应及时上报我委。
(四)做好个人防护,落实防控要求。飞行检查期间,检查组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五)组织实施与经费保障。本次飞行检查工作由我委委托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测试中心(重庆)具体组织实施和提供技术支撑。检查组差旅费及专家劳务费在市农业农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能力建设”项目经费中统一列支。检查2022年承担重庆市县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任务的质检机构时,任务来源单位另增派的1名观察员差旅费由派员单位承担。
飞行检查工作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委反馈。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李菁;联系电话:89133703;邮箱:cqnwaqc@163.com。
附件:
1.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CATL)合格证有效期内质检机构明细表
2.重庆市2022年质检机构飞行检查主要内容
3.重庆市2022年质检机构飞行检查工作程序
4.重庆市2022年质检机构飞行检查事实确认单
5.重庆市2022年质检机构飞行检查结果情况汇总表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
附件3
重庆市2022年质检机构飞行检查工作程序
一、召开准备会
检查组应至少提前半天集中,召开准备会。准备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长对全体组员提出保密要求,讲解检查程序、检查方法和检查内容。
(二)组长明确检查组人员分工,介绍整体工作时间安排并组织讨论、制定具体检查方案。
(三)检查方案应包括:1.检查时间安排;2.现场检查应关注的问题及检查方式;3.拟重点查阅的档案记录类型及项目;4.检查组内部合理分工;5.检查结果整理与报送。
二、实施现场检查
检查组应依据《重庆市2022年质检机构飞行检查主要内容》以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相关规章制度,对被检查机构进行全面深入的资料检查。具体过程可包括:
(一)召开见面会
检查组到达被检查机构后,应与机构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会面,说明来意、检查方式以及需要被检查机构配合的内容。
(二)查看现场
检查组查看被检查机构现场环境、设施设备等。必要时,可以拍照取证。
(三)查阅档案记录
根据需要,调取查阅被检查机构相关档案记录文件,抽取其有代表性的典型检验报告不少于10份,关注被检查机构相关证书更换期间是否出具报告。必要时,可以拍照取证。
(四)人员访谈
根据需要,可随机抽取机构负责人、授权签字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测人员、档案管理员等相关人员,就某些管理事项或者检验报告的问题进行询问访谈,了解机构实际运行管理情况。
(五)汇总检查结果
在查看现场、查阅档案记录、人员访谈进行完毕后,检查组进行集中讨论,汇总并确定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完成《飞行检查事实确认单》。
(六)检查结果通报
检查组汇总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后,召集被检查机构进行检查结果通报。通报以描述检查发现问题的事实为主,不讨论后续可能的处理。被检查机构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如无异议的,在《飞行检查事实确认单》上签章确认。
三、起草检查报告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对检查过程进行回顾,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讨论本次飞行检查报告的起草提纲,组织起草工作总结,并填写有关检查记录。
附件4
重庆市2022年质检机构飞行检查事实确认单
被检查机构名称: 飞行检查时间:
序号 |
条款(与附件2对应) |
问题事实描述(描述应客观具体) |
备注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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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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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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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发现的其他不符合问题 | |||
被检查机构负责人签字(盖公章): 日期:
检查组成员签名: 日期:
附件5
重庆市2022年质检机构飞行检查结果情况汇总表
检查组组长: |
填报时间:年月日 | ||||
序号 |
被检查机构名称 |
飞行检查时间 |
不符合项主要条款 (按附件2描述) |
机构运行管理状况 (优、良、中、差) |
处理意见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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