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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公布2022年第三季度公招(遴选)工作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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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3-01-14

各位考生:

根据《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重庆市属事业单位2022年第三季度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相关规定,现将市农业农村委2022年第三季度公招(遴选)工作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予以公布

请参加体检的考生于2023年1月16日(星期一)上午7:30前,携带本人身份证、一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及体检费用(现金或医保卡)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大门集中(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统一前往医院参加体检,时视为自动公招(遴选)资格。体检前请注意相关体检要求(详见附件2)。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月14日



附件1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2022年第三季度

公招(遴选)工作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序号

考生

姓名

报考岗位

成绩

名次

否进入体检

备注

1

刘程

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作物栽培(薯类)

74.43

1


2

李颖黎

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总站耕地监测

73.73

1


3

彭酝醽

重庆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检验检测

76.63

1


4

黄琳

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疫病检测

76.83

1


5

张超

73.47

2


6

杨征

重庆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农田建设

70.48

1


7

蔡明妍

重庆市农业信息中心财务会计

76.77

1




附件2

体检须知

为了做好事业单位录用体检工作,准确反映受检者身体的真实状况,请注意以下事项:

1.受检者应按照体检组织实施机关公告的时间、地点按时报到,到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其它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一律无效。

2.受检者应提供本人身份证供体检组织实施机关、体检医疗机构查验。受检者还应提供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用于体检表张贴。受检者自行承担体检相关费用(男性 484 元\人,女性 488 元\人),请携带现金或医保卡(电子医保卡除外)支付。

3.体检表中需要由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的,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4.体检中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对于弄虚作假,或者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的考生,视其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予录用或者取消录用的等处理。

5.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还不得饮水。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或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9.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并根据有关体检项目的特点进行检查和复检受检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应按照规定程序尽快安排考生复检。

10.受检者在体检过程中的任何问题,请当场向体检医疗机构、体检医师提出,并向体检组织实施机关反映。如若对体检结果有疑义,按有关规定办理。

11.体检中的未尽事宜,由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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