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平安渔业创建示范活动的通知》(农渔发[2023]2号)和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重庆市平安渔业示范县考核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11〕330号)要求,经巫山县农业农村委申报、市农业农村委“平安渔业创建示范活动”联合考评组现场审查评定,对已确定为“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的丰都县、云阳县、长寿区和合川区进行了复评,经研究,初步确定推荐巫山县为“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对已确定为“全国平安渔业示范县”的丰都县、云阳县、长寿区和合川区建议继续保留其称号,现予以公示。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委反映。反映人需用真实姓名、单位和联系方式。
反映方式:可信函寄至重庆市农业农村委(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2008室),或传真至:023-89133094
联系人:刘俊, 联系电话:023-89133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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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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