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重庆市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为保护长江水生生物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环境,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按照工作安排,研究起草了《重庆市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3年11月26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对《重庆市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办法》提出修改意见:
(一)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yyc@cqnync.cn
(二)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186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渔业处(邮编:401121),并请在信封上注明“保护办法”字样。
附件1:重庆市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重庆市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年10月26日
版权所有: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ICP备案:渝ICP备10005495号-7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0000061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6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