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全市农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发展中心,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直属各单位,有关单位:
按照市职改办《关于印发〈重庆市 2024 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4〕207 号),现将 2024 年全市农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委会情况
我市农业系列高级职称评委会包括重庆市农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审委员会、重庆市畜牧兽医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重庆市农业系列(基层定向)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请申报人员结合自身实际选择相应的评委会进行申报。
二、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时间为2024年9月1日00:00至9月20日18:00,各级单位审核截止时间以申报系统为准。
三、申报条件
符合相应职称申报条件,详见《重庆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渝人社发〔2022〕55号)、《重庆市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职称申报条件》(渝人社发〔2022〕56号)、《重庆市乡村农业服务机构农业技术人员高级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办法》(渝人社发〔2023〕11号),可登录(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zchzyzg/202307/t20230726_12187351.html)有关要求。按《重庆市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考试实施办法》(渝人社发〔2024〕3号),在2024年1月31日前,取得的重庆市农业(畜牧、兽医)技术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和重庆市工程技术农机、水产专业人员资格考试的考试证书、成绩合格通知单(有效期为3年)效用不变。
四、申报平台及申报要求
(一)申报平台
按照人才工作数字化变革要求,全市统一打造了“渝才荟”人才一体化服务平台。职称申报评审作为人才评价服务,已迭代升级统一纳入“渝才荟”应用平台,实现职称申报、审核、评审、查询、领证等全链条闭环办理。全市高、中、初级职称评委会均须通过“渝才荟”职称申报评审服务登录重庆市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实行网上申报评审(市职改办下放自主评审权的高校除外),线下评审的结果不予认可。个人及单位登录方式:1.通过重庆政务服务网(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进入重庆市“渝才荟”服务专区,点击“职称评审”登录(网址:https://ggfw.rlsbj.cq.gov.cn/rc/rctp/ych-pc/#/index);2.通过全市统一平台网报端口:http://ggfw.rlsbj.cq.gov.cn/cqzyjsrcw/positional-portal-web/public/cert/toUserPage(用户注册操作手册见网址:http://rlsbj.cq.gov.cn/ywzl/zjrc/sy/tzgg_110153/202010/t20201021_8077033.html,常见操作问题解答见网址:https://rlsbj.cq.gov.cn/ywzl/zjrc/sy/fwzn/202110/t20211028_9899030.html,个人用户申报操作手册登录平台后可查看)直接登录;3.通过重庆市人力社保局官网,专技人才专栏,点击“业务办理”登录。
(二)申报要求
1.个人申报
申报人登录服务平台,客观、准确、完整填写个人职称申报信息完成系统提交。
申请提交后,申报人可随时登录系统,通过“我的申请书”查看本人申请书审核进度及现阶段审核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提醒相关单位及时审核本人提交的申请书。
申报人要认真履行“诚信承诺”,一个年度内通过正常申报渠道只能申报一次职称(各种“绿色通道”评定未通过的除外),且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2.审核推荐
(1)单位审核推荐
申报人联系参保单位进行审核推荐。所在单位负责指导本单位人员申报,对申报人在服务平台中提交的材料认真审查核对,严格把关,确保材料真实、准确、齐备,并结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的职称申报条件进行推荐审查。
对申报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所在单位应通知申报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充完善,申报人逾期未补充完善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不符合相应系列或专业、相应级别职称申报条件的,不得推荐上报。
单位应结合申报人考核及履职情况择优确定推荐人选。有条件的单位可制定本单位职称申报条件(不低于全市基本条件)、规定和办法,进行择优推荐。拟推荐人员的《重庆市职称申报综合情况(公示)表》和有关材料在本单位公开场所集中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有条件的还应同时在单位办公平台公示,公示期间的问题受理渠道应包含本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两级联系方式。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查实无问题的申报材料,在服务平台完成报送区县(市级)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
(2)区县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审核推荐
申报人联系区县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进行审核。区县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登录服务平台完成报送区县职改部门。市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员,市外单位驻渝人员无须经过此步骤。
(3)区县职改部门、市级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市外单位驻渝最高管理机构审核。
申报人联系区县职改部门、市级主管部门(人事代理机构)、市外单位驻渝最高管理机构审核(我们是否存在这样情况)。经审核无误后,在服务平台报送各评委会。
(4)评委会审核受理
评委会组建单位完成首次审核。对不符合资格条件、不属于受理范围或未按规定程序报送的,不予受理;材料不完整或手续不齐备的,应一次性告知并退回补正,逾期未补正的(未经公示的材料不得补报)视为放弃申报;未按要求补正资料,评委会再次退回,退回材料第3次提交评委会审核仍未不符合要求的,审核不通过,本次申报终止不予受理。
五、费用缴纳
严格执行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5〕123 号)相关规定,高级职称评审费为 420 元/人。具体缴费方式另行通知。
六、有关事项
1.申报人工作时间、任职时间计算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因不再保留原工程系列农机(水产)专业职称,已取得农机(水产)职称的农技人员,可结合工作实际,在农艺、畜牧、兽医资格中择一申报。
3.其他有关事项按照市职改办《关于印发〈重庆市 2024 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渝职改办〔2024〕207 号)规定执行。
4.如有疑问,可联系市农业农村委职改办。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 186 号1501,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9133139。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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