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单位: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 2024年8月19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所属 区县 |
问题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办结 目标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 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3CQ202406050008 |
重庆嘉陵江段、长江段两岸在禁渔期晚上岸边钓鱼人员三三两两,屡禁不绝,没有严格执行禁渔期相关政策,建议市农委等部门牵头专项整治。 |
市农业农村委 |
其他污染 |
1.我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有关要求。2021年9月,我市制定发布《重庆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明确市内6个水生生物保护区为禁钓区,全面禁止垂钓,其他禁捕水域可以采取一人一杆不超过双钩的方式进行休闲垂钓。同时考虑到长江上游鱼类产卵繁殖需求,规定每年3-6月为禁钓期,在此期间禁止垂钓。 2.我市禁捕水域休闲垂钓执法检查情况。2021年1月1日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启动以来,全市共查办非法垂钓案件2637件。其中,2024年3月1日至今(禁钓期以来),全市共立案查处非法垂钓案件151件。2024年6月6日,接到群众举报件交办单后,我市进一步加大了对中心城区长江、嘉陵江“两江四岸”夜间非法垂钓的巡查检查力度。截至6月10日,共出动执法人员(含部分属地镇街人员)658人次,立案调查9件,劝导制止轻微违规垂钓523人次。 需进一步完善的工作:我市垂钓人群众多,禁捕水域岸线长,规范休闲垂钓是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重要内容。据今年4月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厅举行的《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工作的意见》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长江流域垂钓爱好者有3000多万,沿江各省查办的违规垂钓案件约占涉渔案件的2/3(我市比例为52.6%)。虽不断加强执法检查与宣传引导,但违规垂钓仍时有发生,巡查工作仍有薄弱环节,需进一步持续加强休闲垂钓管理。 |
属实 |
坚持疏堵结合、分类管理原则,综合运用执法检查、宣传引导、行业自律等措施,持续引导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我市休闲垂钓管理办法,做到安全、生态、文明垂钓,合力维护良好禁捕管理秩序。 |
4.加强与新华社重庆分社、重庆日报等媒体的沟通合作,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
是 |
无 |
公开时间为8月19-30日,如对公开内容有异议,请将相关意见反馈邮箱yyc@cqnyn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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