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公开比选2026年粮经协同高效生产技术集成示范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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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因地制宜优化农业生产结构和区域布局,创新粮食生产模式,提高种粮综合效益,在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基础上,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26〕4号)、《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关于印发<粮油生产保障等市级农业农村重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渝财规〔2024〕8号)文件要求,我委联合市财政局拟开展2026年粮经协同高效生产技术集成示范项目比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保障粮食安全、稳定重要农产品供给、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集成创新一批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粮经协同高效生产模式,打造一批集中连片、标准规范、效益显著的示范样板,构建坚持产量产能一起抓、数量质量一起抓、生产生态一起抓的粮油高效生产体系,为全市粮油稳产保供、乡村产业振兴提供坚实技术支撑。
二、申报内容
围绕粮经间套作、粮经轮作、稻渔复合种养等方向开展技术集成与集中示范。
1.粮经间套作高效生产模式。如“粮+茶”“粮+中药材”等间套作模式。
2.粮经轮作高效生产模式。如“稻+油”等轮作模式。
3.稻渔复合种养模式。如“稻+水蛭”“稻+鱼”等生态种养模式。
项目承担主体至少集成粮经间套作、粮经轮作或稻渔复合种养等高效生产模式1套,建成集中连片≥100亩示范基地(点),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示范片的单产水平比同类型的提升≥5%,形成该项目实施推广后对全市大面积单产提升、对亩均效益增加形成有力支撑的分析报告1份。
三、申报主体
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在渝企事业单位以及委属有关单位均可申报(委属二级预算单位不得申报)。
四、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重视程度高,具备成熟的粮经间套作、轮作或稻渔复合种养相关技术基础。
2.申报单位拥有稳定的示范基地和配套技术团队,有较强的集成示范推广能力,有较成熟的联农带农机制(大户、农户等均可)。
3.申报单位实施方案制定科学,资金使用合理且符合相关文件规定。
4.申报单位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
其余见负面清单(附件1)
五、比选程序
坚持单位自主申报、市级公开比选的原则。
一是单位自主申报。相关单位按照申报条件开展自评,报送项目申报书(附件2),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至市农业农村委粮油处。
二是市级公开比选。按照《关于印发中央和市级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项目实施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渝农办发〔2026〕28号)要求,抽取粮油生产领域专家库专家,组织项目竞争比选专家评审会,通过相关因素权重对项目综合评分,形成项目实施单位推荐意见,经“四良”融合单位初步会商、联合审查、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官网公示等程序确定后实施。
六、有关要求
(一)资金额度。拟支持4个项目,每个项目金额原则上不高于50万元。
(二)实施期限。2026年5月—2027年4月。
(三)申报时限。相关单位按申报要求编制实施方案,于2026年4月24日(星期五)前将申报书(包括盖章后扫描的pdf版本和word版本)报送市农业农村委粮油处。
(四)绩效评价及总结。相关单位应在2027年4月30日前向市农业农村委粮油处提交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总结(附件3)。
联系人:市农业农村委粮油处刘亚冬,联系电话:89133121,电子邮箱:cqnwlyc@126.com;市财政局农业处刘伯洋,联系电话67172617。
附件:
1.项目申报负面清单
2.项目申报书
3.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及总结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财政局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