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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要惠及乡里乡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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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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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笔者在西部某地采访时发现,当地为加快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引进企业全盘接手乡村旅游资源。但由于农民参与程度不高、农民获得感不足、利益分配机制不完善等因素影响,乡村旅游发展后劲不足,经营困难。据了解,类似这样的情况并不鲜见。

发展好乡村旅游,既能为乡村振兴夯实产业根基,又能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动力,还能让参与其中的经营主体、村集体、农民受益,本是一件多赢的好事。但如何把好事办好,让多方持续受益,却需要认真考量。

应该尽最大可能提升农民参与度。作为农民“家门口”的产业,乡村旅游要健康发展,如果离开农民的积极参与和推动,很难行稳致远。用好农民对本地资源了然于胸的优势,将更多村民纳入乡村旅游的“大盘子”中来。创造更多符合当地实际、企业发展的就业岗位,通过实实在在的收益,推动企业、农民形成利益共同体。只有这样,才能让村民由“看着产业走”变为“跟着产业走”,乡村旅游才更有活力,更有后劲。

构建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也不可或缺。乡村发展休闲旅游产业,做大“蛋糕”,利益分配机制很重要。要建强基层党组织、村委会、协会等,发挥引领带头作用,提升村民在产业发展中的话语权,维护农民利益。可以构建企业、村民等多方管理机制,分类施策,鼓励支持农民用房屋、土地等资源在旅游企业中入股分红,长期受益。用好集体经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尽可能使更多乡里乡亲从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中得到实惠。

此外,乡村发展休闲旅游产业,离不开拥有旅游理念、服务技能的人才队伍。相关部门要形成联动,有针对性地强化提升农民技能,根据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多举措培育休闲旅游产业发展本土人才,带动乡村休闲旅游跟上市场经济节奏,及时满足消费者对旅游服务的多样化需求。

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带动乡村全面振兴,离不开农民最大程度的参与,离不开农民收入的同步增长。不断丰富旅游业态和就业场景,让更多农民参与其中,长久获益,才能更好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促进乡村休闲旅游产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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