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乡村建设水平,钱要花在“刀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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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建设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任务。扎实推进乡村建设工作,是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关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践行《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乡村建设行动深入实施,各地相关工作纵深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人居环境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同时,部分地区也面临基层财力有限、群众期盼更高、整治任务繁重等现实挑战。
在资金投入更趋精打细算的情况下,如何把乡村建设这件大事办得扎实、办得长久?实践证明,关键不在钱多钱少,在于建设思路是否科学、资源配置是否合理、长效机制是否健全。只有把钱花在“刀刃上”,才能推动乡村建设惠及亿万农民。
一些地方在建设中投入不菲,却难以保持长效。有的项目缺乏科学规划,发生重复建设情况;有的环境整治通过“打扫式推进”,风头过后又回到原样;有的前期投入大、声势足,后期却因缺制度、缺力量、缺耐心而难以为继……事实反复印证,乡村建设不能走“突击式”“造景式”老路,不能把力气花在表面,而要把心思放在长远,把功夫下在平时。
要尊重农民意愿,激发农民的内生动力。说到底,乡村建设还是要靠人、靠地、靠乡土自己的力量,解决农民群众最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将乡村建设资金统筹用于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让农民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项目规划、建设、管护的全过程,都应健全农民参与机制,畅通表达渠道,防止“干部干、群众看”;要创新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引导农民投工投劳、共建家园,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让农民从“旁观者”变为“参与者”。
要聚焦短板弱项,拓宽农民增收就业渠道。乡村建设资金要更多关注于乡村特色产业,支持各地在高标准农田、农产品物流设施等的建设,降低生产损耗,提升农产品附加值;支持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培育休闲农业、农村电商、乡村文旅等产业融合项目,促进农民增收就业;强化乡村人才培养,积极支持“头雁”“高素质农民”等现代农民参与乡村建设,加强技术技能培训;完善农业经营主体与小农户利益链接机制,让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效衔接,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提供基础保障。
要聚焦公共服务提升,促进城乡融合。乡村公共服务建设是民生领域的核心关键,要推动公共资源向基层倾斜,缩小城乡公共服务水平的差距,尤其是提升农村医疗、养老、教育和文化等公共服务质量;盘活农村闲置的集体资产,用于乡村学校、卫生院(室)、文化活动室、老年食堂、日间照料中心等设施建设,提升服务效能,让农民能就近享受优质公共服务;进一步缩小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与公共服务差距,深入实施“银龄计划”等支持乡村公共服务项目,加强对农村教师队伍、医疗队伍建设。
要构建长效监督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能。完善乡村建设项目和资金信息公开制度,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项目建什么、怎么建、建得怎么样,要多听农民意见,多让农民评议。有效防止资金“跑冒滴漏”,确保项目符合乡村实际和农民需要;强化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完善绩效评价,将农民满意度作为衡量资金效益的重要标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