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时代,数字化建设及应用发展将给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带来广阔发展空间。紧贴农业产业发展及市场需求,大力推进产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对于推动形成新的生产关系、产品体系、商业模式,助力国家乡村产业振兴,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一、农业产业互联网平台发展面临的历史机遇
当前我国进入存量经济时代,传统农业领域的效率提升空间成为新的价值增长点,叠加AI技术突破与国家政策支持,农业产业互联网正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
·政策端,国家持续出台文件支持现代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明确支持面向各类经营主体的综合性农事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具备持续政策红利,各级财政对农业数字化、社会化服务有专项资金支持,发展空间广阔。
·产业端,我国农业长期处于“大国小农”格局,生产高度碎片化,组织化程度低,小农户对接大市场的矛盾突出,农业生产性服务业占比仅为发达国家的一半左右,通过服务业整合提升生产效率的需求迫切。
·技术端,AI、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成熟,为解决农业非标环节效率问题提供了工具支撑,AI可在品种筛选、种植决策、病虫害预测、供需匹配等场景大幅提升效率,推动农业从经验驱动向“数据+AI驱动”转型。
·资本端,尽管当前资本市场热点集中于硬科技领域,但产业互联网的长期价值已经达成共识,AI技术为产业互联网带来新的效率增量,赛道周期轮换后,农业作为国家战略级赛道有望成为下一阶段资本布局重点。
二、农业产业互联网平台发展具有巨大潜在商业价值
不同于传统农业服务企业仅做单点业务,农业产业互联网生态平台通过构建网络效应实现价值倍增,商业价值体现在多个维度:
·对地方政府:可推动形成区域特色农业标准与发展模式,培育主导产业数字龙头企业,甚至推动落户总部企业上市,直接增加地方GDP与税收,推动产业高质量转型升级,形成可复制数字化转型经验,同时带动产业招商,提升区域农业品牌影响力。
·对经营主体:可帮助农户直接对接终端销售订单,通过规模集采降低农资采购成本,帮助农民科学种田降本增收,直接对接金融机构解决贷款难题,打通农业保险供需无缝衔接,推动支农惠农政策直达落地,延伸开发碳汇项目拓宽增收渠道,配套AI与金融知识培训提升从业者能力。
·对平台运营方:可通过多维度服务实现持续收益,包括平台运营服务收入、标准授权与技术服务收入、数据资产运营收益等,随着平台交易量提升,网络效应逐步显现,平台价值将持续增长。
产业互联网的核心价值由交易量决定,农业领域具备高频、刚需、海量的用户基础,平台成型后可形成稳定的流量入口,带动多元化增值服务盈利,商业空间广阔。
三、农业产业互联网生态平台发展的实施路径
遵循“起盘看流量,生死供应链”的方法论,按照“试点验证、总结复制、全面推广”的节奏推进,具体路径如下:
(一)采用“政府引导+国企合作背书+专业市场化运营”合作模式
·地方政府负责营商环境打造、政策支持与属地资源协调,提供项目落地的基础保障;
·属地国企提供公信力背书,可根据自身资源参与共同展业;
·引进专业市场化运营团队(第三方公司),负责平台建设与日常运营;
·所有收益通过市场化服务、数据资产溢价及政策支持覆盖成本,优先保障中心运维与公益服务投入。
(二)分层搭建核心业务板块,开放合作选择
1.共建共享AI大数据产业服务平台:结合合作方现有基础,可选择联合运营地方自有数据平台、联合运营第三方数据平台或联合申报国家政策资金共建三种模式,整合多方信息与服务能力,实现需求精准匹配,打造区域性农业服务入口,合作方拓展市场的同时共享平台运营收益。
2.联合开展“AI金融六边形”金融产品服务:北京中新农产品流通研究院输出成熟数字化金融平台系统,对接属地产业数据,打造“产业数据+信贷+保险+税收合规”一体化数字化服务平台,合作方可根据自身资源选择以下单项或多项业务合作: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税收合规服务;对接B端采购渠道订单;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提供农业保险定制与代理服务;输出“种养加标准化”服务;提供银行贷款对接服务;提供碳汇项目开发与交易服务;提供金融普惠培训服务;提供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交钥匙实施方案与落地协同服务,所有服务收益按约定共享。
3.联合开展“产供销服务标准”业务:依托属地农业品类优势,共同制定产前品种选择、农资投入,产中管理、病虫害防治,产后储存、分级、加工全环节标准与操作流程,输出给农事综合服务中心,合作方可选择联合制定推广种养加工标准、联合头部种企开展新品种合作、联合头部肥企开展新肥料合作等模式,通过标准授权、技术服务获取收益,共同提升行业话语权。
四、农业产业互联网生态平台建设需注意的问题
结合产业互联网行业发展经验,创建农业产业互联网平台需避开常见误区,重点关注核心风险。
(一)避免偏离核心本质。产业互联网的核心是交易,而非IT系统或SaaS工具,不能将单纯搭建线上系统作为核心目标,必须始终围绕降低交易成本、提升交易效率、促成真实交易开展工作,避免盲目投入技术却无真实交易量。
(二)避免将SaaS作为主营业务。SaaS仅解决单点效率问题,国内企业对工具付费意愿低且易被替代,难以形成客户黏性,平台应将SaaS作为赋能工具,而非核心盈利来源。
(三)避免轻开门转化陷阱。不能仅靠免费工具、补贴、地推等方式获取客户,若开门手段与变现路径不一致,很难形成客户持续依赖,无法完成“拉客→留客→变现”的商业闭环,平台发展必须坚持热启动,依托行业资源带入存量客户与信任,切忌盲目冷启动。
(四)避免沦为单纯分销商。不能仅搬运存量订单并从原有产业链抽成,这种模式未创造增量价值,利润空间固定,易引发上下游抵制,无法形成护城河,终将被市场淘汰;平台必须聚焦创造增量价值,通过效率优化分享增量利润。
(五)理性看待AI的作用。AI虽能大幅提升信息匹配及重复工作效率,但无法替代物理供应链交付、信任关系建立、非标判断及资金垫付等核心能力,平台的真正护城河仍是打通“生死供应链”,必须确保产品流、服务流、资金流、数据流真正流经平台,为经营结果负责。平台成功的核心标准是为产业链创造新增价值,而非从原有利润中分润,只有通过集采降本、金融降息、库存优化等方式帮助客户降低成本、提升收益,才能获得客户信任,形成“流量汇聚形成网络效应,赋能获得增量收益,收益再投入反哺生态”的正向飞轮效应,实现持续滚动发展。(作者:北京中新农产品流通研究院特邀专家 郑忠)
版权所有: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ICP备案:渝ICP备10005495号-7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0000061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6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