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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杰:以打促禁以防促管 保障禁渔长治长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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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5-23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五方面15项任务举措,统筹推进退捕渔民安置保障、禁捕执法监管、水域生态修复。重庆市将认真贯彻落实《意见》,坚持以打促禁、以防促管,持续加强执法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护航长江十年禁渔长治长效。

一是健全机制,不断完善禁捕制度体系。

《意见》要求优化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推进,压实主体责任。重庆市将持续优化“1+1+4”工作机制(市长江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推进组+4个专班),保障专班高效运转,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快推进地方立法,出台《重庆市长江流域水生生物保护办法》,将“执法协作机制、护渔员制度、垂钓实名登记制度”等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上升为法律法规予以固化。深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推动非法垂钓执法监管事项授权乡镇(街道)履行。持续将禁渔纳入河长制考核、生态环保督察,建立暗查暗访机制,以“发现问题整改率”为核心指标,开展区县政府考核,督导整改闭环落实。

二是多跨协同,合力维护禁捕管理秩序。

《意见》要求健全执法协作机制,进一步强化跨区域、跨部门执法合作,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消除非法捕捞隐患。重庆市将继续强化跨区域协作,与四川、湖北、湖南、贵州等4省常态化部署交界水域联合执法行动,发挥4个省际渔政工作站作用,做到“同江同策同步”。强化跨部门联动,统筹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执法力量,实施“中国渔政亮剑”“零点”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捕运销”团伙链条,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常态化开展清“三无”船舶、清残留网具、清违规垂钓、清涉渔市场“四清”整治,强化日常巡护,提升巡查频率,“三无”船舶、残留网具动态清零,乡镇船舶规范管理,非法捕捞风险及时发现消除。深入推行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加强行刑衔接,统一认定标准,实现司法保护合力。强化跨层级贯通,进一步健全禁捕网格管理体系,市、区县、镇街、村居4级责任到岗到人,1.8万公里禁捕河流划片包干,上下“一盘棋”协同高效推进。

三是疏堵结合,有序规范休闲垂钓行为。

《意见》要求打击整治违规垂钓,探索垂钓实名登记,发挥行业自治管理作用,引导垂钓爱好者文明垂钓。重庆市将坚持疏堵结合、宽严相济,对首次轻微违规的,教育劝导、责令改正;对“泥鳅党”“爆炸钩”“锚鱼”等变相非法捕捞和销售、收购钓获物的,严厉打击,绝不手软。加大宣传力度,引导广大垂钓爱好者安全、生态、文明垂钓。强化市休闲垂钓协会自律作用,运用“渝钓通”APP,继续推动垂钓人员实名登记(目前已登记15万余人)。协同推进休闲渔业发展,建设标准化钓场,举办国家级、市级垂钓赛事,满足市民休闲垂钓需求。

四是“三防”并举,持续提升执法监管效能。

《意见》要求加强执法能力建设,积极推动执法能力与执法任务相匹配。重庆市将强化“人防”,调优配强执法力量,推进将禁捕管理纳入基层智治体系。以开展集中性纪律教育为契机,加强干部素质教育和作风建设。推行“禁渔学法小课堂”与主题党日活动同步开展,持续提升各级干部依法履职和长江大保护意识。强化“技防”,拓展AI视频监控、无人机、云广播等物联手段,对5类23种违法违规情形智能识别、自动预警、自动固证,实现重点水域全覆盖。强化“智防”,加快“政务·长江治渔”应用建设,运用数字化手段,集成构建“禁捕执法监管”综合场景,实现涉渔风险“一网感知”、体征指标“一屏统览”,跨部门协同事件“一键交办”,以算力换人力,以智能增效能,不断提升长江十年禁渔整体智治水平!

(作者系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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