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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重庆市粮油作物高产竞赛最高奖补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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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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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2026年重庆市粮油作物高产竞赛活动正式启动,面向全市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出“英雄帖”。全市计划遴选1250户种粮规模主体投入3300万元给予奖补单户最高可获15万元。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市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进一步挖掘水稻、玉米、大豆、甘薯、马铃薯、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潜力,促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集成增效,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推动主要粮油作物大面积均衡增产,切实保障国家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特举办本次2026年重庆市粮油作物高产竞赛活动。

一、遴选范围

重点从全市万亩片、千亩方、百亩田示范区域内推优遴选,对示范带动能力强、单产贡献突出的种植水稻、玉米、油菜、大豆、马铃薯、甘薯的规模主体给予奖补激励。

二、参与主体参与主体应为从事粮油规模种植(制种除外)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涉农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各类实际种粮主体。

参与主体应集中成片种植粮油50亩(含50亩)以上。代耕代种、代管代收、全程托管等非实际种粮社会化服务组织不参与竞赛。

三、名额分配全市共遴选种粮规模主体1250户,其中海拔≥700米种粮规模主体250户、占20%,海拔<700米种粮规模主体1000户、占80%。从种植规模来看,50—100亩605户、100—200亩350户、200—300亩180户、300—500亩90户、500亩及以上25户,单产水平排位靠前者入选。

各区县根据粮油播种面积和种粮规模主体数量来确定其推荐种粮规模主体的数量,其中粮油播种面积权重占60%,种粮规模主体的数量权重占40%。种粮规模主体针对同一生态区域的1种作物,且不能重复申报。

四、奖补方案

五、技术要求

遴选主体重点围绕“四良”融合,推广应用部、市、县推荐的主导品种和优质高产节本增效主推技术,良种覆盖率达到100%,水稻机栽率达到90%以上、机收率达到100%,油菜机种率达到80%以上、机收率达到90%以上,平均单产提高10%以上。

六、产量目标

水稻:海拔<700 米一季中稻机收亩产不低于 650 公斤,海拔≥700 米一季中稻机收亩产不低于 550 公斤;中稻+再生稻两熟机收亩产不低于850 公斤,稻+渔模式水稻机收亩产不低于500 公斤。

玉米:海拔<700 米净作玉米亩产不低于 550 公斤,海拔≥700 米亩产不低于 600 公斤。

大豆:海拔<700 米净作春大豆亩产不低于 200 公斤,净作夏大豆亩产不低于 220 公斤;海拔≥700 米净作春大豆亩产不低于180 公斤,净作夏大豆亩产不低于 200 公斤;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间作大豆亩产不低于 90 公斤,套作大豆不低于110 公斤, 玉米亩产不低于 500 公斤。

甘薯:亩产不低于2400 公斤。

马铃薯:亩产不低于1800 公斤。

油菜:稻油轮作两熟的油菜机收亩产不低于150 公斤、一季中稻机收亩产不低于600 公斤;旱地轮作的油菜机收亩产不低于 170 公斤。

七、参赛评审

第一步:主体申请。 种粮规模主体于作物成熟前60天,向所在区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提供种植地点、面积、品种、集成技术、预期产量等信息,并经村、镇(街道)盖章同意。

第二步:区县审核。 区县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专家开展理论测产,于作物成熟前20天向第三方机构提出测产申请。

第三步:市级复核。 第三方机构统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统一审核,对300亩及以上规模主体进行实收测产,对50—300亩主体进行随机抽检。

第四步:综合评审。 市级评审小组根据测产结果和上报材料审定确认,公布竞赛结果。

八、温馨提示

竞赛设置负面清单,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资格:粮油种植面积不足50亩的;非实际种粮主体;申报流程不符合要求或佐证材料不齐全;产量未达方案要求或关键环节机械化率不达标;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除草剂或生长调节剂;破坏耕地耕作层;虚报种植面积、品种、产量预期等。

目前,各区县已启动组织征集工作,符合条件的种粮规模主体可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咨询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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