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委印发紧急通知 全力做好农业农村领域防灾减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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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我市中西部和东北部部分地区
出现暴雨到大暴雨
局部地区遭遇特大暴雨天气
永川、綦江等10多个区县
不同程度发生灾情
防灾减灾救灾刻不容缓
为应对突如其来的极端天气,5月26日,市农业农村委印发《关于做好农业农村领域抢险救灾和防灾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简称《通知》),要求全市农业农村部门将抢险救灾和防灾减灾作为当前“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农业生产稳定。
扎实做好灾情应对
防范化解因灾返贫致贫风险
(一)迅速开展灾情核查。第一时间组织区县、乡镇、村社干部及驻村力量,深入受灾乡镇、村社,逐村逐户核查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在住房安全、农作物受灾、畜禽损失、家庭财产损失等方面的情况,排查要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全面排查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帮扶项目、就业帮扶车间等资产及涉农企业受灾情况,建立受灾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健全动态监测机制。线上依托“渝悦·防贫”数字化应用,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比对机制;线下组织基层干部常态化走访排查。充分利用防止返贫监测“绿色通道”,对因灾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先落实帮扶措施,后补充完善手续,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确保不出现因灾返贫致贫。高度关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区县乡镇和易地搬迁集中安置区受灾情况,加大帮扶资源倾斜力度。
(三)落实精准帮扶措施。根据受灾程度和帮扶需求,“一户一策”制定帮扶方案。对受灾的帮扶产业项目,组织技术专家“一对一”指导恢复生产,协调农业保险机构开通理赔绿色通道,做到“应赔尽赔”。对因灾急需实施的与农户增收密切相关的产业项目,可采取简易程序压缩审批流程,优先入库。加快推进受灾企业、帮扶车间复工复产,用足用好“扩中提低”政策,强化公益性岗位、小额信贷等支持,帮助受灾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尽快恢复生产,最大程度稳住收入。对返乡救灾有外出务工意愿的脱贫劳动力,要及时做好就业信息推送和组织输出工作,促进稳定就业。对无劳动能力的受灾困难群众,协调民政部门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四)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领导班子成员要带头走访受灾农户、涉农企业及新型经营主体,深入一线解决实际问题。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要严格落实“三在村”要求,坚守岗位、冲锋在前,扎实做好防汛救灾和到户帮扶工作。帮扶责任人要加强与脱贫人口、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的联系,及时入户走访,动态掌握情况。一旦发现影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大问题,要第一时间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农业农村委报告。对因履职不力、失职失责导致返贫致贫问题发生的,要严肃追责问责。同时,要及时总结提炼有效做法,注重推广可复制经验。
抓紧抓实农业农村重点领域
防灾减灾和安全生产工作
(一)有序组织农业抢险救灾。及时组织农技专家和基层干部深入抢险救灾一线,进村入户强化针对性技术指导服务。抢抓降雨间歇时段,加快已成熟作物抢收晾晒,防止淋雨霉变减产。充分发挥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在农业救灾和灾后恢复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组织其投入抢收抢排、抢耕抢种、转运物资等作业。组织农户快速排查灾情,及时开展扶苗洗苗、清沟排涝、病虫防控、追肥修复等,对绝收地块及时补种改种。指导养殖场户在确认环境安全、疫病风险消除前严禁盲目补栏,待风险评估合格后,科学有序恢复生产。严格执行因灾死亡畜禽“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四不准一处理”规定,加强畜禽圈舍及环境消毒,开展动物疫病特别是人畜共患传染病的排查监控,严防疫情发生。
(二)扎实抓好农业防灾减灾。抓紧加固蔬菜大棚、果树支架等生产设施,紧固棚膜、压膜线、固骨架,防止大风暴雨造成坍塌损毁。全面排查畜禽圈舍、粪污处理设施、青贮窖等结构安全,及时加固危旧圈舍,疏通场区排水系统,防止因积水导致圈舍倒塌和疫病传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鱼塘堤坝加固、水位监测、增设防逃网等工作,严防因强降雨导致漫塘、溃堤、鱼虾逃逸,及时捕捞销售达到上市规格的水产品。
(三)抓实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农机作业方面,要督促农机驾驶员做好日常检维修和隐患排查,杜绝农机“带病”作业;加强农机安全生产执法,严厉打击拼装改装、无牌无证、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渔政执法方面,要严格巡航规程,严禁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巡航检查,严禁使用检验不合格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执法船舶,规避不穿戴救生衣和船舶超载航行等违规行为。农村沼气和畜禽粪污处理池方面,要强化风险辨识,严格专人监管,由专业人士在做好防护的基础上实施清掏作业,严禁盲目施救。农田建设方面,要督促相关责任主体全面排查排灌设施、田间道路、边坡防护等工程设施,开展初步设计“回头看”,提升排洪泄洪能力,加强田块整治区域巡检和安全作业管理,严防伤亡事故发生;及时修复损毁设施,最大限度减少对农业生产影响。农房安全管理方面,要配合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强化农村宅基地选址风险管理,严禁在地质灾害隐患点、山洪灾害危险区等禁建区域选址建房。
(四)配合做好群众转移避险。要把群众转移避险作为防灾减灾的第一要务,接到暴雨、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后,按照区县防汛指挥部统一安排,第一时间配合应急管理、水利、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迅速组织危险区域群众转移,特别关注老弱病残孕幼等特殊群体。强化泄洪通道或边坡附近区域住户风险排查,做到“人不住危房、危房不住人”,确保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应转快转。
强化组织保障
(一)强化监测预警。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气象、水利、应急管理、规划自然资源等部门的沟通会商,密切关注雨情、水情、灾情动态变化,加密苗情、墒情、虫情、灾情动态监测,根据气象信息科学评估农业灾害风险,形成针对性农业灾害预警信息,通过短信、微信、广播、喇叭等多种渠道精准推送到农业生产主体和农户。
(二)强化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发挥三级治理中心实战指挥作用,一旦发生重大农业灾情或安全事故,按照区县统一安排,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并按规定程序及时、准确、规范上报信息(原则上每日16时前报送,重大灾害实时报送),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三)强化物资储备。强化资金统筹保障,用好各级防灾救灾资金,重点支持防灾减灾和灾后恢复生产。协调农资经营企业做好储备供应,加强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等农资调剂调运,满足灾后生产恢复需要。建立“平急两用”的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提前储备水泵、发电机、烘干机等应急机具,保障灾后恢复生产急需。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和成功经验做法,提高农民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