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重要渔业水域)名录(第一批)的相关说明
--









为贯彻落实长江大保护战略,加强长江流域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持续推进长江生态修复工作,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组织调查,形成了《重庆市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名录(第一批)》,拟发布相关公告。相关名录的发布将推动我市水生生物保护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一、制定名录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长江水生生物保护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4〕12号)要求,科学划定长江流域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是进一步加强水生生物保护的关键措施。为此,在我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组织开展了水生生物资源及重要生境调查工作,特别对鱼类产卵场进行了详细调查,经过评估与论证,现形成了重庆市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重要渔业水域)名录(第一批)。
二、拟发名录的范围
鱼类产卵场是鱼类繁殖的重要场所,是鱼类产卵和幼苗早期生长的重要生境。此次征求意见的名录重点聚焦鱼类产卵场,涵盖了6个我市水生生物保护区的主要鱼类产卵场,包括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嘉陵江合川段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乌江—长溪河鱼类市级自然保护区、九盘河市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酉阳三黛沟大鲵县级自然保护区。
三、公告名录的意义
(一)生态保护。为我市水生生物资源的保护提供明确的指导,确保重要栖息地得到有效管理,减少人为破坏,提升生态恢复能力。
(二)渔业管理。有助于规范渔业资源的管理工作,为渔业执法提供科学依据,确保渔业活动不对鱼类繁殖产生负面影响。
(三)科研支持。为科研机构和相关团队开展生态监测与研究提供基础数据和研究方向,推动长江水生生物保护领域的科研进展。
(四)社会参与。提升公众的生态保护意识,鼓励社会各界关注和参与长江流域水生生物的保护工作,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生态保护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