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为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空间布局,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结合农业产业及食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实际,日前,出台了《黔江区农业产业化及食品农产品加工业奖励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每年安排财政补助1000万元用于扶持农业产业发展,从粮油、生猪、肉牛、特色产业、食品及农产品加工、品牌建设等方面进行扶持,该政策将持续2年,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支持品牌创建。对获得国家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质农品标志许可的,每个产品一次性补助3万元;获得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每个产品一次性补助5万元。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特质农品、名特优新农产品续展一个一次补助1万元;获得市级名牌农产品认定的每个产品一次性补助1万元;获得国家驰名商标的,每个产品(商标)一次性补助50万元;获得国家级名牌农产品称号,每个产品(商标)一次性补助10万元;获得重庆市公用品牌巴味渝珍授权用标农业企业一次性补助0.3万元;首次获评中华老字号、重庆老字号的农业企业分别一次性补助10万元、2万元;对年销售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经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爆品,给予一次性5万元爆品打造补助。
支持农产品营销。支持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参加国际国内博览会、展销会等,推广本地农特产品,对参展农业企业主体按区外市内每次0.3万元、市外每次补助0.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支持标准建设。对成功通过国家标准的每个补助30万元、通过行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每个补助10万元、通过市级地方标准的每个补助5万元、通过企业标准的每个补助2万元。支持绿色优质农产品标准化基地示范建设,每个基地补助10万元(主要用于追溯、数字化、智能化、GAP良好农业规范等标准化建设)。
《办法》还明确了食品及农产品加工扶持政策。黔江区 “真金白银”的产业扶持政策,将进一步发挥质量和品牌对企业发展的支撑和保障作用,对企业提升产品质量、争创品牌起到激励作用,有力推动“山韵黔江”品牌建设。
版权所有: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主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ICP备案:渝ICP备10005495号-7 政府网站标识码:5000000061 渝公网安备 500190025006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