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涪陵区坚持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按照“摸清情况、找准问题、谋实举措”工作方法,着力“四突出”,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
一是突出“隐患排查”,强化执法检查。以新修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准绳,以质量管理制度建设、生产记录档案录入、投入品使用及合格证开具等为重点执法检查内容,督导辖区农产品生产主体依法履行主体责任义务。全年组织执法检查208家次,发现生产记录不完善、未按规定开具合格证等违法行为13起,全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未按期改正的涉事主体均立案查处,排查问题处置率100%。
二是突出“质量把关”,强化抽检力度。根据渝农办发〔2024〕44号文件部署,按照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总要求,聚焦豇豆、禽蛋、鲫鱼等重点治理农产品实施监督抽检,全年完成监督抽查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水产品3大类农产品样品269批次,其中3批次样品农兽药残留超标,判定不合格,均立案查处。
三是突出“意识提升”,强化宣传引领。为全面提升生产主体守法安全生产意识,利用乡村节庆活动,采取学法用法“小板凳”服务队进村入户等形式,大力宣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发放宣传手提袋等宣传资料3000余份,有效提升农产品生产主体遵纪守法意识,促进农产品生产主体明责任、知法纪。
四是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执法办案。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秉承“执法为民、服务三农”执法理念,围绕农产品生产销售及农业投入品使用等环节,加大执法检查和监督抽检工作力度,全年共立案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类案件10件,罚没款2.1万元。严厉打击涉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涪陵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强化水产品养殖基地执法检查
涪陵区农业执法支队开展“小板凳服务队”进农村普法宣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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