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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绿色食品协会关于征集2024年度团体标准立项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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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02-27

各区县(自治县)农业农村委、畜牧(兽医)发展中心、果业发展中心,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万盛经开区农林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关于促进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的意见》《团体标准管理规定》《关于培育和发展团体标准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重庆市绿色食品协会团体标准为市场服务、为创新驱动发展服务的能动作用,更好的推动以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和名特优新农产品为主体的绿色优质农产品标准化事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和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重庆市绿色食品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渝绿协发〔2023〕26号),现就征集2024年度协会团体标准立项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实用性原则

申报的标准项目应符合技术创新、市场发展的实际需要,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以提高市场竞争力、促进技术进步、规范行业发展为主要方向,优先制修订重点行业发展迫切需要和国内外市场竞争亟需的标准。鼓励科研项目成果和创新技术转化为标准,鼓励会员企业将现有企业标准申请转化为团体标准,鼓励相关单位联合提出立项申请。

(二)协调性原则

1. 遵循合法、公开、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

2. 与现有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协调一致;

3. 项目内容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无交叉和重复,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三)可操作性原则

申报单位应广泛吸纳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消费者、教育科研机构、检测及认证机构、政府部门等标准利益相关方参与标准制定,充分反映各方的共同需求,在可能的最大范围协商一致,确保最终标准的推广应用。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委托)立项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标准主要起草人应具有较丰富的标准化工作经验,具备开展标准制定的组织能力和技术实力;

(三)申报(委托)立项单位应熟悉国内外相关领域发展和标准情况,对标准制定的目的意义、必要性和可行性、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国内外情况等进行必要的前期研究,具备开展标准研究与编制的能力。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委托)立项单位按要求填写《重庆市绿色食品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将电子版发送至协会秘书处邮箱,并将盖有鲜章的《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详见附件)纸质版一式贰份,寄送至协会秘书处;条件成熟的项目,可同时提交标准草案。第一批申报截至时间2024年3月31日,第二批申报截至时间2024年6月30日,第三批申报截至时间2024年9月30日,第四批申报截至时间2024年12月31日。

(二)根据申报情况,团体标准工作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经审查批准立项的团体标准项目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http://www.ttbz.org.cn)或重庆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网(https://nyncw.cq.gov.cn/wsdw/sncpaqzx/index.html)进行立项公示。

四、联系方式

单位:重庆市绿色食品协会秘书处。

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黄山大道东段186号1406室。

联系人:重庆市绿色食品协会秘书处 施霖。

联系电话:023-86866331。

电子邮箱:cqgfa@qq.com。

附件: 重庆市绿色食品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立项申请书


重庆市绿色食品协会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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